作者yingjie1025 (小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Fw: [討論] 要被告囉~
時間Mon Nov 14 20:09:54 2011
在BookService版
小弟被申訴了
隨意水桶他人、未依比例原則判決
但就我從他PO的文章來看
怎麼看都像是上課自己錄的錄音檔阿
所以我回覆說除非小組長判決或是他能說服我
不然我是不會更改水桶判決的
這下好了
今天來信說
我若不在二手書板就隨意指稱他人買賣違法物品一事道歉
將採取必要之行動
在請示過小組長後
小組長給我的建議是
先請他說明哪些部分是不實指控的地方
雖然知道自己抽到籤王
但這讓我有點困擾
各位版友有甚麼好建議?
※ 編輯: yingjie1025 來自: 220.136.184.232 (11/14 20:11)
1F:推 haoto:就法院見啊 11/14 20:23
2F:→ ch110:附上爭議文去除私人ID上來如何? 錄音&函授 只能說他..... 11/14 20:34
3F:→ phantomli:別擔心,就來文所言,僅是裁量判斷的職權行使,不構成公 11/14 20:41
4F:→ phantomli:然侮辱或誹謗。不然,難道裁判吹個哨,就要上法院~ 11/14 20:42
5F:→ phantomli:縱使判斷有瑕疵,用體制內申訴程序就足資救濟了,與刑法 11/14 20:43
6F:→ phantomli:無涉。 11/1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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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徵求廖毅或李致斐老師民法的上課錄音跟講義
來信請説明年次 價位
謝謝
----此為該版友發文----
徵求違法物品,XXXXXXXX、XXXXXXXX各六個月
---此為判決文內容
以我角度怎麼看都是徵求違法物品
唉
※ 編輯: yingjie1025 來自: 220.136.184.232 (11/14 21:28)
7F:推 dc0321:我路人也覺得是違法的勒@@,不然你讓他試試 ^^" 11/14 23:04
8F:推 ChrisBear:違反著作權法啊...的確違法 11/15 03:07
9F:→ ChrisBear:上課錄音版權屬於補習班跟上課老師 11/15 03:08
10F:推 phantomli:恩...其實從來文不能排除是徵求「函授」的錄音跟講義~ 11/15 08:48
11F:→ yingjie1025:所以ph大是認為他的發文有模糊空間囉? 11/15 12:21
12F:推 depravity:"徵求WINDOES 7 光碟" 是否一定是侵權? 11/15 12:48
13F:推 phantomli:是欠缺語意上的邏輯必然,就像d大說的,徵求光碟可能是 11/15 13:27
14F:→ phantomli:正版或盜版,只是站在管理職責,這種容易使人誤會的用語 11/15 13:27
15F:→ phantomli:是否禁止或認定為觸犯板規,這是管理權限的行使,適當於 11/15 13:28
16F:→ phantomli:否,都只是板務與站務標準高低的問題,與309、310其實沒 11/15 13:29
17F:→ phantomli:有關係~ 11/15 13:29
18F:→ depravity:管理是權限的行使 但是直指違法是否還是恐有疑慮 11/15 14:02
19F:→ depravity:直稱"徵求違法物品"和說人語意不清有違法之虞應有區別 11/15 14:03
20F:→ depravity:另外 徵求微軟的光碟其實還有種不違法的情況 11/15 14:05
21F:→ depravity:微軟也有只賣授權 軟體自己下載想辦法備份的 11/15 14:06
22F:→ depravity:這備份是否要自己來呢 XD 11/15 14:07
23F:推 phantomli:執法者對於行為違規的判斷,應受意見自由的保障,即便直 11/15 14:17
24F:→ phantomli:指違法,也欠缺公然侮辱或毀謗之實質惡意。況且,本件原 11/15 14:17
25F:→ phantomli:文之語意本即有解讀空間,個人不認為此有觸犯刑章之虞~ 11/15 14:19
26F:推 depravity:採取行動可以採取民事求償行動 XD 11/15 14:20
27F:→ depravity:為經查證便行驟斷還是可能民事侵權的 XD 11/15 14:21
28F:→ mcintyre:關鍵字"價位"~~~有買賣意圖~~~違法 11/15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