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sTwo (Two飽飽~)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簡訊騷擾 恐嚇 以及追討禮物等值的現金
時間Thu Nov 10 22:48:22 2011
事實經過:
強者我同學是個正妹業務
有個客戶追他追的很勤 送他很多東西
早期我同學會收 他是那種“禮尚往來”的處世態度
後期他開始拒收 客戶會直接寄到公司
在這同時他也會寄很多自我幻想的簡訊..
我同學沒有回應
這段時間內我同學有帶男朋友介紹他客戶認識
(他男友位階不會比他客戶低)
也發現過客戶跟蹤他到他公司以及到他家
趁我同學到垃圾時拿晚餐給他..
(以上是騷擾的部份)
之後我同學和他客戶都換公司了
過了半年相安無事的時間
後來客戶說他家裡經濟困難
一開始我同學匯了一些錢給他
後來他客戶開始說他之前有登記他送了什麼
要求約一個月月薪的金錢匯給他
並有恐嚇的文字出現
因為這為客戶家裡的確有黑道背景
所以我同學不敢掉以輕心
現在我同學是以把他客戶之前送給他的禮物寄回去
(我同學現在火大了,打死也不匯前過去,如果真的很窮的話那先東西變賣也是一筆錢)
問題:
1. 要如何保全騷擾的證據?在手機裡面的簡訊有用嗎?還是要去電信公司申請什麼嗎?
2. 備案需要知道對方甚麼資訊嗎?
3. 假如報案的話,法律程序會跑很久嗎?可以申請禁止令之類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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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2.128.198
1F:→ yanginru:中華民國政府只有保護令哪來的禁止令..... 11/12 02:24
2F:推 depravity:這告訴我們 沒知識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常看電視 會害人XD 11/12 02:30
3F:推 phantomli:我覺得,有些錯誤的法律觀念反而是來自電視ㄟ~XD 11/12 08:45
4F:推 depravity:對阿 所以我說那句話會害人啊 以為電視是對的 XD 11/12 13:15
5F:→ depravity:就算是 也可能看錯國 不適用 XD 11/12 13:15
6F:→ EosTwo:雖然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不過還是謝謝 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 11/14 08:01
7F:推 phantomli:其實原PO的問題,爬文有答案,包括證據的保存、備案的意 11/14 08:28
8F:→ phantomli:義、報案程序等等,誤用名詞事小,能解決你朋友的問題比 11/14 08:31
9F:→ phantomli:較重要。 11/14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