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3976 (toastmaster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請問這樣算肇事逃逸?
時間Tue Nov 8 22:20:56 2011
請問一下
如果對方酒駕 倒車撞到後方的我
第一時間他有下車查看 當時我被自己的機車壓到腳 腳受傷
(機車由有人幫我迅速移開)
當對方一靠近我 便聞到濃濃的酒味
我便大聲質問對方是否有喝酒
接著他開車離開
一直到救護車跟警察來的時候 他都沒出現
聽我同行有人說
他等我坐上救護車後才出現
1.請問這樣算肇逃嗎?
另外
2.如果這樣算肇逃的話
做筆錄的時候
我只看到筆錄內容有 公共危險 (我是證人) 過失傷害(我是被害人)
我可以另外告他肇事逃逸嗎?
但事後再追加這個是不是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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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196.57
※ 編輯: star3976 來自: 219.85.196.57 (11/08 22:21)
1F:推 guanquan:可以提告,不會太遲。 11/08 22:24
2F:→ star3976:那請問我要如何告他?去原警局找當時承辦員警嗎?還是...? 11/08 22:38
3F:推 loveloser:肇事逃逸就是公共危險罪 刑法185-4阿 11/09 01:10
4F:→ star3976:我以為是因為酒駕所以才會有公共危險@@ 11/09 01:24
5F:→ hsinyeh:公共危險是一個"罪章"的名字,裡面有很多罪 11/09 01:30
6F:推 phantomli:酒駕用185-3,落跑用185-4,原PO沒搞錯,只是有二條。 11/09 09:00
7F:推 hcya:有酒駕的話,除了觸犯185-3之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外,過失 11/09 10:26
8F:→ hcya:傷害罪部分,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加重其刑至 11/09 10:26
9F:→ hcya:二分之一。不過既然沒酒測,而只有被害人單方指述聞到酒味, 11/09 10:26
10F:→ hcya:到時此事可能不太能夠認定有就是了,但其他罪還是跑不掉~ 11/09 10:27
11F:推 a386036:都是公共危險 11/09 11:18
12F:→ star3976:警察有做酒測 對方酒測0.6 11/09 14:24
13F:→ hcya:原來有酒測喔,那就沒問題了。肇逃部分想另外再告當然可以~ 11/09 14:27
14F:→ star3976:感謝板上熱心的人士~我受益很多 11/10 11:07
15F:→ star3976:但不知道對方會不會指控我"未保持安全距離"?? @@~ 11/10 11:09
16F:推 hcya:前車倒車的話會是前車的錯,和後車有無保持安全距離無關。而 11/12 19:37
17F:→ hcya:且就算你與有過失,對方仍然成立犯罪,你不用太擔心~ 11/12 19:38
18F:→ star3976:恩恩 謝謝你的回答^^ 11/17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