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ssy (愛小麥)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本票裁定與支付命令?
時間Fri Nov 4 23:32:48 2011
事實經過:
鄰居在民國84~87年陸續向家母借款約120萬,
共簽下四張本票,到期日皆為開票日的一年後,
然而在到期日後對方卻聲稱借款被朋友騙走(干我屁事!!)不願還款並避不見面。
當時只有簽本票沒有借據,今年12月中第一張本票會超過15年的期限。
問題:
1.我要聲請本票裁定嗎?
2.支付命令狀紙沒有借據的話也可以聲請嗎?
3.開票人地址在高雄,但是我目前在台北工作,一定要向高雄地院遞狀嗎?
謝謝大家Orz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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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238.251
1F:推 makelove5566:本票裁定會過期...快去聲請支付命令.... 11/04 23:36
2F:→ Possy:謝謝Orz 11/05 01:21
3F:推 justplay258:支付命令要有人收才會有用 開票地址當時在高雄 現在 11/05 02:49
4F:→ justplay258:搞不好早就不在那了 送了沒人收 就沒有用了... 11/05 02:50
5F:→ alawyer:建議快到期的直接起訴。 11/05 03:20
6F:→ Possy:因為是隔壁村的鄰居,所以確定目前並沒有搬離原址.. 11/05 03:21
7F:→ Possy:如果他蓄意不收的話可以告知法院嗎? 11/05 03:22
8F:→ Possy:因為我在台北工作,母親也在高雄,只是我怕她會被欺負哈哈// 11/05 03:22
9F:推 justplay258:支付命令無法送達 就是要起訴呀= = 11/05 13:03
10F:→ alawyer:支付命令無法送達則失其效力,有風險。 11/05 14:35
11F:推 because:本票的效力是三年,基本上你的債權已失效 11/05 15:17
12F:→ Possy:如果只有本票沒有借據的話,起訴狀要用借款還是給付票款的範 11/05 16:27
13F:→ Possy:本呢? 謝謝 11/05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