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ryrax (打電話給烏龜)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文學期刊發表
時間Tue Nov 1 02:58:11 2011
我去年畢業了,出國一年回國後正在失業中,想說為了讓工作履歷
漂亮點,把碩士班時期的研究拿去投搞,我有把我當初的指導老師
放在共同作者群裡。
問題:
我自己將我的畢業論文內容濃縮投稿,並且有將指導老師放在共同
作者群裡,有違法嗎?還請法律人給些指點。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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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0.121
1F:→ He:無論有沒有違法 只要作者群中有任何一個人不同意發表都會被撤 11/01 05:25
2F:→ He:你的研究成果不是屬於你自己一個人的東西 不是有放就好的 11/01 05:26
3F:→ absolution:要看你的老師對該研究成果介入多深,但為了表示尊重, 11/01 10:17
4F:→ absolution:建議先知會一下老師吧!! 11/01 10:17
5F:推 hotwingking:若是指著作權法中創作概念 著作人是原po自己 11/03 22:44
6F:推 hotwingking:研究性質期刊才會有學術倫理 該不該列共同研究者問題 11/0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