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608 (通勤專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電話帳單中多出不是自己申辦的號碼
時間Sun Oct 30 19:58:14 2011
事實經過:
因為我使用的不是實體帳單而是電子帳單
所以每回看到金額就會去門市補單繳費
(金額先通知到 EMAIL明細後到)
今天看了明細後才發現我多了一門號4XX元
我在該電信公司只有使用兩個門號
經過客服查詢後得知 我得攜帶雙證件
到直營門市辦理查詢
確定不是我所申辦的將會退費
不用多繳納該門號費用
於是我上該電信公司網頁查詢
原來我已經多繳了一個月的謎之門號費用
後來得知
我前女友在該電信公司上班
她為了業績 在沒有經過我同意之下
利用我先前辦理門號留下的證件影本
去申辦該號碼!!
前女友也是在我發現帳單後才告知我
也說明會幫我"入帳"要我不用擔心該筆電話費用
問題:
想要請問的是...
我在得知是女友冒用我名義辦理門號之前
就已經先通報該公司客服 也前往直營門市辦理
如果該電信公司查詢後 會不會影響到前女友的前途?
如果在法律責任下 前女友是否有犯罪?
因為不想害他的前途毀在這
畢竟他曾經是我的女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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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71.116
1F:推 depravity:偽造文書 10/30 21:08
2F:推 dc0321:公訴罪是沒有想不想的問題了!! 10/30 22:47
3F:推 a386036:偽造文書是公訴罪,在發生當下!不是你不告就沒事 10/30 23:51
4F:→ a386036:最嚴重就是被開除,然後移送法辦,被判刑坐牢而已 10/30 23:52
5F:推 GauYi:可愛嬤? 10/31 19:52
6F:推 phantomli:弄成無權代理,事後取得本人授權補正,可以在不說謊的前 10/31 22:24
7F:→ phantomli:提下救她(她說謊沒事,妳說謊會有事)。 10/31 22:25
8F:→ phantomli: 你(指原PO) 10/31 22:26
9F:→ EM608:已經全部交由該公司辦理查詢公事公辦 謝謝各位解答 11/01 00:21
10F:→ phantomli:結局與內文不符~ ^^^^^^^^ 11/01 00:23
11F:→ EM608:因為近期申請帳單合併才發現 被冒名申請門號 11/01 00:32
12F:→ EM608:帳單合併之前 已經被申請過幾個門號了.... 11/01 00:33
13F:→ EM608:只是我沒發現 原來我被冒名申請數次了 11/01 00:34
14F:推 phantomli:我是指「不捨前女友」跟「公事公辦」的落差,雖說非告訴 11/01 00:35
15F:→ phantomli:乃論罪,但你的決定,對她後續的刑案影響還是蠻大的。 11/01 00:36
16F:→ EM608:如果只有一門 那也就算了 但是因為這一門讓我發現原來先前 11/01 00:37
17F:→ EM608:分開後 他就已經私下冒名辦理 所有不捨與情份都消失了 11/01 00:39
18F:→ EM608:而且不處理 我帳單不知道要怎麼繳納 還要連續繳24個月 11/01 00:41
19F:推 phantomli:有這段後續發展的說明,中間出現的轉折就可以理解了~ 11/01 00:43
20F:→ phantomli:(給拍拍~) 11/01 00:43
21F:→ EM608:也是因為如此 我今天才又跑一趟電信公司 與該電信公司法務 11/01 00:46
22F:→ EM608:部門詳談 後續處理方式 得到結論是 開除但是不送辦 11/01 00:47
23F:→ EM608:非我申請的帳單以及合約都失效 其它就剩下她與電信公司的事 11/01 00:49
24F:推 phantomli:恩,至少沒有送辦,這樣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11/01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