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hathat (精益求精)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遭到他人使用身分證字號
時間Fri Oct 28 14:54:06 2011
事實經過:
本人在10月18號領到一張亂丟菸蒂的罰單
是來自台北市環境保護局稽查大隊的
上面所註明的違規日期和時間我都可以提出不在場證明
且本人也沒有抽菸的習慣
本人母親打電話前去詢問該服務處
服務人員不先幫忙調出資料就在旁嘲諷
"有個民眾打來說她兒子不抽菸"
"一定是她兒子在那邊不承認啊"
後來告知他們本人的資料後
才發現現場舉發單上所有的資料除了身分證字號都不是我本人的
我便要求隔日到現場調閱資料並填寫陳情書要求撤銷裁處
隔日抵達現場後發現存證照片中該違規行為人
是住我家附近的鄰居 也是同屆的小學同學
我們的身分證字號應該十分相似
故推測該違規行為人以亂掰的方式修改身分證字號
且現場舉發單上的名字也經過該違規行為人變造
EX:李X賢改為呂X閒
故該案件稽查員在對不到正確名字的情況下
根據舉發單上的身分證字號將該罰單寄給我
事後本人在臉書上搜索到該違規行為人
他也看到我所發的有關這次事件的狀態
他主動要求和解並希望大事化小
我提供給他案件相關資訊請他主動到案說明
目前狀況是稽查大隊說必須等到11月1號才有陳情結果出來
(現場舉發單和存證照片我都已經影印存證了)
問題:
1.該違規行為人對我是否構成損害名譽的情況?
2.該案件稽查員是否瀆職?
不曉得戶政系統是否有照片可供核對
(例如重辦新身分證的照片該違規行為人不論體型膚色都和本人有極大差異)
如果有照片可供核對情況下為何還直接將裁處書寄到我家?
是否有拼業績嫌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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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perhathat 來自: 120.127.36.234 (10/28 14:54)
※ 編輯: superhathat 來自: 120.127.36.234 (10/28 14:56)
1F:推 jorda:有可能成立使公務員不實登載罪...要看依法公務員的舉發流程 10/28 14:59
2F:推 jorda:正常來說要開單都要提出證件核對身分...不知道他怎麼過關的 10/28 15:02
3F:→ superhathat:舉發單上面身分證明欄註明"口述" 我覺得很誇張 10/28 15:03
4F:推 GauYi:你可以從委造私文書下手 這樣他們就哭哭了 10/28 15:58
5F:推 phantomli: ^^^^^^^^^^?? 10/28 16:09
6F:→ Iolaus:1.沒有瀆職(不懂你為什麼認為有瀆職的問題) 10/28 18:14
7F:→ Iolaus:2.個人資料或戶籍謄本都沒有照片。 10/28 18:15
8F:→ Iolaus:3.沒有拼業績嫌疑(不懂為什麼你認為有拼業績的問題) 10/28 18:16
9F:→ Iolaus:真正犯錯的人是那個違規行為人,你可以告他告到底。 10/28 18:17
10F:→ superhathat:我指的拼業績和瀆職都是成立在有照片可對情況下~ 10/28 18:26
11F:→ superhathat:若確定沒照片也就都不成立了 我上面的內文有問吧 10/28 18:26
12F:→ superhathat:另外想請問偽造私文書是甚麼意思?謝謝 10/28 18:27
13F:推 a386036:偽造文書 10/28 19:00
14F:推 hcya:該行為人若有在罰單上簽他人姓名,會構成偽造署押罪。而偽造 10/29 08:44
15F:→ hcya:私文書(或公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等,其實不會成立。 10/29 08:44
16F:推 ChrisBear:冒用他人身分證字號使用 還是會成立偽造文書罪 10/30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