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tral (from now o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借貸金錢糾紛
時間Wed Oct 26 09:24:42 2011
事實經過:
上個月認識了一個旅行社的票務經理,
10/6有跟他訂購到日本的來回機票,但因故未能成行,
於10/7早上告知要退票,而他也說可以退票,票價為11800元。
而後,其利用我對他的信任,在10/12告知我因某位客人下午
五時才能匯款到公司帳戶,向我借了三萬元週轉,並約定之後會還,
過了那天後,打電話去找他都沒接,這樣的狀況長達十天。
去他公司找他,也只剩助理在,說去住院。
在這之前我介紹我弟的朋友向其購買團體行程,同時在這時間點上
我弟弟的朋友因匯了全額,想向其詢問可否改刷卡,亦找不到人,
發覺有異,在10/23早上我連同他去該旅行社找他理論,因有向派出所
報案,該公司老闆出面處理弟弟朋友的團費問題,答應全額退費,
而該經理也答應還我三萬元,而機票則待航空公司退款。但該日下午
我發覺他並未退款,再次打電話去,其回答如下:
『你為什麼不去跟助理拿呢?我現在身上沒有,你應該要去找助理吧要...』
我回答,星期一你若不匯款,將採取法律行動,請深思。
他的回答是『如果你要來硬的,那我也來硬的...再見』
當晚告知其老闆,老闆表示我與其經理之金錢糾紛為私人借貸關係,
他無立場介入,但一直打電話給他都不接,並藉口開車掛斷電話。
事後我發覺:機票匯款進去的帳戶和我借他週轉匯進去的帳戶,
是同一帳戶,該帳戶雖然是經理名字,但做為公司作業用,弟弟
朋友匯團費進去的帳戶,也是該帳戶,所以這已經不是私人借貸
,因為其向我借貸時表明要作為公司資金週轉用,跟公司帳務有關。
因其老闆認定我與其借貸關係為私人借貸,所以不願出面處理,我想要問的是:
可否利用其機票和匯款均為同一帳戶,顯示這非私人借貸,是該經理
利用公司帳戶來作週轉或其他用途,迫使老闆出面解決?(員工利用
公司帳戶來處理其他事情,就跟公司有關係了..我的觀點)
走法律途徑是否有用? 我手上只有匯款單(ATM),郵局存簿上的紀錄
,友人告知這樣很困難,當時與其對話MSN未留存,電話均未錄音,感覺
很困難....
若用此情況向形事警察舉報,是否有用?
若找有力人士陪同前往於老闆一同溝通,是否解決機會較大?
該經理行為真的很惡劣,利用我任職公家機關,不敢聲張,藉故拖延
友人告知除非你手上握有絕對證據,或是一定要讓他承認的東西,
不然我去公司跟他要也是沒用...所以現在只好先不動作...
那些錢也是我一個月的薪水...也不能這樣算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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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26.63
1F:推 phantomli:借他的錢,是基於私誼借的,不管用途為何,難以認為是「 10/26 13:14
2F:→ phantomli:公司」跟你借的。跟公司有關的,就只有「退費」這件事, 10/26 13:15
3F:→ phantomli:他不在,找公司其他人處理也是一樣。不要把這二件事混在 10/26 13:16
4F:→ phantomli:一起。至於「沒還錢」跟「沒退款」都是屬於「民事的債務 10/26 13:16
5F:→ phantomli:不履行」,既與刑事無關,報警恐怕也沒有什麼作用~如果 10/26 13:17
6F:→ phantomli:要找人一起上門討錢,請注意不要作出「恐嚇取財」這種事 10/26 13:18
7F:→ phantomli:,走合法途徑保障債權,其實跟你在哪裡工作沒有關係。 10/26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