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oevaece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補習班辭職,該怎麼辦?
時間Fri Oct 21 01:25:57 2011
◎事實經過:
各位版友好,搜尋一下發現板上也有關於辭職文的建議;
所以也來尋求各位前輩的協助。
我目前在新北市一家小型安親補習班擔任兼職跑堂老師,
從今年八月初起第一堂上課到現在還未滿三個月,
過程中
沒有簽約或是口頭約定違約金等相關事宜。
八月初前一個老師離開時,完全沒有跟我交接,
所以是慢慢摸索才進入狀況的,
過程中有好有壞,一開始覺得主任很欣賞我,
一下就把四個班全部讓我接
(本來還要我接第五個班,但實在吃不消)
後來逐漸覺得非常吃重,
最吃重的就是國三的班級,一個班雖然只有三個人
(後來增加到五個)
一個禮拜只上一次三小時的課,有四個科目,
除了新進度的趕課,還有複習前四冊進度,檢討每周模擬考及周考卷;
學生程度最糟的段考可以考到3開頭,其他都在及格/不及格之間擺盪
有跟主任反映過:是否可以考慮聘用相關科目的輔導老師幫忙檢討題目,
但主任說我可以每周加半小時檢討,算解題的時新。
總之,我相信有強者可以突破這樣的困境,
但經過深思熟路,實在是無法勝任,加上生涯規劃和時間分配真的分身乏術;
連續數周都是抱病上課,終於決定跟主任提辭。
可是提辭的過程相當不愉快,
我表示因為種種原因,不得已得辭職;但願意幫忙找尋新老師,
並繼續帶班直到交接完畢。
而主任表示不要以為沒簽紙本合約就沒事,口頭承諾也算違約;
說勞基法都袒護勞工,不照顧資方,
而且所謂一個月以前預先告知辭職,在補習班是學年制,要做滿一年才可以;
沒有人學期中走的。
主任並說之前也有老師這樣結果告上法院賠償了一筆錢......
(一再強調我這樣是違約)
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給補習班帶來困擾,讓補習班錯失挑選好老師的機會......
總之,隔天我就連絡勞委會,
確認補習班適用勞基法,
而且工作未滿三個月根本就可以不經預告離職
(但我也沒有要這樣馬上閃人啊....)
工作超過三個月,只須在十天之前預告即可。
而且補習班雖然不需要強制幫員工勞保,
但得強制幫員工保"就業保險";就我所知,主任並沒有保這項保險。
更何況我根本沒有簽約,
並不是說吃定了沒簽約,
而是真的沒有辦法繼續接下去,也盡可能希望班務交接順利;
但是主任卻拿不符合法規的言論來威脅我,實在是......。
◎問題
想到還要再當面提一次辭,
加上書面辭呈,
不知道資深的前輩們是否知道這樣我在法律上有無理虧?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或有違反板規之處,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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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4.147.40
1F:推 phantomli:該老闆唯一講對的一件事,就是:未簽約,口頭說好,也成 10/21 08:29
2F:→ phantomli:立契約。至於其他學年制、錯失機會、損害賠償等等,聽聽 10/21 08:29
3F:→ phantomli:就算了。你踐行勞基法規定的告知義務,並做好離職的交接 10/21 08:30
4F:→ phantomli:,法律上義務已盡,其他的,就是你多給他的人情~ 10/21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