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letfly (努力奮鬥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莫非....我遇上傳說中的恐龍法官?
時間Tue Oct 18 23:21:01 2011
其實這篇有點像心得分享啦
是我今天開庭後遇到的一些問題
請版友不吝指教
先簡述一下事情經過
我之前的工作是研究助理,月薪22000元
薪水由某基金會給付,也有替我投勞健保
工作時並未簽訂任何契約,只有一張內部的公文
公文內容大致是某某某自何時起擔任某某某的研究助理,月薪220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
之類的字眼
公文上還用手寫加註一行「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每月薪資應為18xxx元」
公文是我上班約2星期後才看到(當時已簽核完,上面沒我的簽名)
但當月薪水下來時,是21xxx元(僅扣除個人應負擔的勞健保費)
所以我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也沒去問為何會有這行字
每月領薪水前,都要將這張公文連同薪資請領單送到基金會後基金會才會撥款給我,每個
月基金會都是給我21xxx元
今年3月要離職時,基金會突然跟我說之前的錢給錯
應該是公文上的18xxx元
理由是「未將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及勞退基金從薪資中扣除」
所以我工作了20個月,每月「多領」3000多元
因此我除了不能領3月份的薪水外,還要「還」他們多領的4萬多元
因此走上了訴訟程序(我是原告)
今天簡易庭開庭
法官一開始就問被告抗辯的理由為何
對方就表示我工作期間應領的錢是3x萬(以月薪18xxx算)
但直到我離職前,已給我4x萬元,他們不知道還欠我什麼
法官就問:那原告還有什麼立場要求被告給付薪資?
我:……….(我3月薪資未領耶,且法官怎麼都不問18xxx怎麼算出來的)
期間法官說我當時看到公文上寫的那行「每月薪資為18xxx元」時
並未表示任何異議,視為默認,表示我同意月薪是18xxx元
但公文是基金會簽的,薪水也是基金會給的
公文上寫18xxx元,但每月基金會給我的薪水卻是21xxx元
如果我沒表示異議表示我默認薪水是18xxx元的話
那基金會每月給我21xxx元也從未表示過異議,是否也表示他們認同這金額?
但法官在法庭上卻未針對這點提出解釋
僅告訴我以公文來看,我的薪水應是被告主張的18xxx元
最後,當法官知道被告要從我薪資中「扣除6%勞退基金」時
他竟說:「這樣很合理阿,反正這錢也是妳退休後可以領的」
我就無言了
以我的認知,勞退基金跟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都是雇主應「額外」繳交的
不可從勞方薪水中扣除
再者,公文上加註的那行「每月應領薪資為18xxx元」是扣除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及勞
退基金後的金額(公文上並未寫明如何算出來的,但基金會有表示這是扣除雇主應負擔的
勞健保費及勞退基金後的金額)
若要從勞方薪水中扣除這些費用,已違反勞基法,契約應該是無效的
既然無效,不論我是否有表示異議,都不能從我的薪水中扣除這些費用吧?
法官說我當時沒表示異議表示默認,這理由我實在無法接受
今天這樣的開庭結果真的讓我很灰心
勞基法明明白白寫著不可從員工薪水中扣除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及勞退基金
也不可以任何理由扣留員工薪水
但法官卻不認為基金會這樣的作法有什麼不對?
難道勞基法是訂好玩的,員工就只能任其擺佈嗎?
雖然未收到判決結果,但法官已有口頭說明判決書會怎麼寫
依他的說明,我可能會敗訴
但我想我會繼續上訴,雖然金額只有22000,但也是我辛苦工作賺的錢
況且若要以這種理由被判敗訴,我怎樣也無法接受
謝謝各位看完我的心得,若我的想法有不對之處,請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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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134.28
※ 編輯: balletfly 來自: 58.114.134.28 (10/18 23:23)
※ 編輯: balletfly 來自: 58.114.134.28 (10/18 23:28)
1F:→ jachan:重點在於(含勞退及健保),你的確敗訴可能性較大。 10/19 01:41
2F:→ jachan:建議你去看,每個提撥的勞退金還原後月薪是多少? 10/19 01:44
3F:→ jachan:如果是22000,可以據以主張,雙方默認薪水是22000才對 10/19 01:45
4F:→ jachan:另外也可看你的勞保投保級距,是否可支持月薪是22000。 10/19 01:47
5F:→ absolution:6%是從員工薪水裡面扣沒錯啊,雇主是另外再多繳__%(忘) 10/19 10:25
6F:推 hsinyeh:樓上....不是這樣的 10/19 11:52
7F:→ hsinyeh:雇主提撥6%,勞工可以自願提撥0~6% 10/19 11:52
8F:推 gadoma:試試看抗辯民法第180條第3項..主張雇主明知無須給付而給付 10/19 14:32
9F:→ gadoma:他自己不扣多發給你你本來就不負返還責任...他不能主張抵銷 10/19 14:33
10F:→ gadoma:不然的確像一樓說得...你要還原你本來該領多少就是多少來看 10/19 14:34
11F:→ absolution:對不起,我講錯了,可是重點應該還是如1樓所說.另外,我怎 10/19 15:26
12F:→ absolution:麼算,好像也不會扣到剩18,000多耶... 10/19 15:27
13F:→ immaimma:薪水是含勞保跟健保, 所以要扣除這筆錢, 但是勞退是不能 10/19 23:38
14F:→ immaimma:扣的, 我們公司沒在扣這筆錢, 都是公司出, 但是你為什麼 10/19 23:39
15F:→ immaimma:在他們提出18XXX時, 不提出異議呢? 10/19 23:39
16F:→ Iolaus:這應該是小額訴訟吧~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上訴。 10/20 08:50
17F:→ Iolaus:原PO看到公文18xxx,實際收到21xxx,卻都不詢問確認~ 10/20 08:55
18F:→ Iolaus:現在發生問題才去爭執...當時拿到21xxx不作聲的心態是? 10/20 08:57
19F:→ Iolaus:個人猜測把應該扣掉的扣一扣,未必只剩下18xxx,但應該也不 10/20 08:58
20F:→ Iolaus:是21xxx吧(純按一般情形推測,實際數值仍應具體計算)? 10/20 08:58
21F:→ iDemon:就算勞保+健保也不會扣到3000多吧 10/20 17:18
22F:→ balletfly:當時看到公文是18xxx,實際卻是21xxx時,想說基金會運作 10/20 18:26
23F:→ balletfly:很久,應該不會扣錯錢,且每個月請領薪水前會附上公文 10/20 18:28
24F:→ balletfly:所以該怎麼扣基金會應該都知道,加上他們也未跟我說有錯 10/20 18:29
25F:→ balletfly:,所以我也沒將公文的事放心上,想說一切給基金會處理 10/20 18:31
26F:→ balletfly:,卻沒想到反而因此讓我陷入糾紛中 10/20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