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we0613 (小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持刀恐嚇
時間Tue Oct 18 19:56:56 2011
事實經過:
對面鄰居嫌我家養的鳥叫聲吵 拿了菜刀到我家1樓馬路上晃
很兇的一直叫我爸下樓 我全家嚇死了趕緊報警
等警察來時 對方兒子跟他爸拉扯把菜刀搶走
這段我有拿DC錄影到 但是他兒子把菜刀拿的角度剛好拍的不是很明顯
(多少有拍到一點點鋼刀樣 好死不死沒拍到整枝菜刀 ~"~)
警察來處理後有詢問他兒子是否有拿菜刀 他兒子也誠實的說有
對方叫我爸告他恐嚇 他沒在怕 我爸氣到就真的告他恐嚇
在警局做筆錄時 菜刀也被當成證物拍照
警察有說是公訴罪 一定會送上去 (我知道是非告訴乃論罪 = =)
之後會請我和我媽去當證人 筆錄上我有看到我和我媽的都是證人身分
事後警察有問說 對方想和解 我們意思是怎樣
我們家都說只要公開道歉就好
對方是個6x歲的老榮民 堅持不道歉 他可以為了3隻鳥寧願被告
問題:
1.事情發生到現在有一個禮拜了 之後警持只叫我們回家 有問題會通知
到現在都沒消沒息的?
2.如果對方真的不道歉 我爸堅持要告他恐嚇的話 那這樣有需要請律師嗎?
雙方面吵架時都很激動 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髒話 一堆有的沒的都沒講)
3.如果對方態度很差的話 可以加告 違反公共安全 嗎?
(他自己有承認拿菜刀到馬路上)
不好意思第一次告人 又關係到我爸的 問題有點多 害我很緊張>"<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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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6.246
1F:推 phantomli:1.告訴人居於證人地位,若非作證需要,不會通知你們。 10/19 13:11
2F:→ phantomli:2.還不用請,本件告訴代理人的作用其實不大。 10/19 13:12
3F:→ phantomli:3.本件就已經是恐嚇危安罪,不用再重覆告~ 10/19 13:13
4F:→ sowe0613:謝謝:) 10/19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