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kar (奧斯卡)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這算是財務侵占嗎?
時間Sat Oct 15 00:24:55 2011
為了完整交代事件經過,文章頗瑣碎,先感謝您耐心的閱讀與幫忙:)
事實經過:
因為之前沒有證券下單的帳戶,
所以在2010年二月前後一個月間,
或提款存入前男友帳戶,或採用轉帳的方式請前男友幫我進行股票的交易。
我下單採取的方式是使用簡訊通知,或打電話請前男友代為處理,
並使用他的身分證字號與密碼進入下單的網頁查看股票資料。
電信公司的訊息發送歷史紀錄
還可以看到我傳送的內容與傳送時間與電話號碼。
在2010年八九月間與男友分手,
當時在男友那邊的股票只剩下一張,購入價格約五萬七千元,
今年在9/30想起有這張股票在前男友那裡,
所以打電話詢問,告知我可能因為結婚有資金需求,
當時前男友的回答是:“現在這張股票市值近三萬而已,你確定你要賣嗎?”
我猶豫了一下,他當時的回答是:“等你想要賣的時間再找我賣掉吧。”
我在該通電話詢問了下單的網頁帳號密碼,他回應很久沒看了,等他查到再告訴我。
直到今天我傳簡訊問他
“你可以確認你證券股票的帳號密碼,然候傳給我嗎?”
然後下午就接到電話:
說那張股票他前陣子需要用錢,所以賣掉了,
他的身分證字號我知道,他的地址也沒有變,
歡迎我採取民事訴訟去告他。叫我提出那筆錢是我的的証明。
然後東拉西扯說為什麼我分手離開的時候沒有立即索回,
後面就是非常情緒化的字眼。
擺出一附反正你也不能奈我的態度。
跟他通話的過程我表明了請他還錢的訴求,
他一再表示我跟他交往他買了很多禮物給我,
所以這樣算兩免,他不打算還錢。
當時接完電話氣憤難耐,所以有打電話告訴他媽這件事,
他媽聽完事情的原委而後跟我通話只說明他兒子一定會還張股票給我,
叫我耐心等候。
他媽也跟我提到他有詢問他兒子欠我的那張股票現值多少,
媽媽說兒子回覆大概三萬塊。
看起來媽媽似乎有意願處理問題。
問題:
之前匯款的存簿已遺失,
我會再去申請一份匯款資料,因為時間也久了,
我不能夠確定當時這筆款項是不是真的是採用匯款的方式,
只憑著網站上的簡訊紀錄或MSN的對話內容,
這些可以算是證據嗎?
我該怎麼用效方式的取回這筆款項?民事?刑事?
需要準備哪些資料,採取哪些動作?
另如果可以証明那張股票是我的,那未經過我的允許處分我的股票,
我可以怎麼求償?
感謝大家看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9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