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udete (芬芳)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原告洩漏偵察庭證人被告姓名無法可管!?
時間Wed Oct 12 21:04:15 2011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尚未施行
所以如標題所言情形目前根本無法可管
被原告洩漏姓名於網路批踢踢看板的證人與無罪推定的清白被告皆無計可施
唯一之計就是也洩漏原告姓名以報復之
以上所言沒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228
1F:→ riffu:洩漏在哪個板哪一篇? 10/12 21:09
2F:→ gaudete:HatePolitics #1EGDgFu6 10/12 21:22
3F:→ gaudete:原告YanLong無關政黑板的個人恩怨、他板事務之興訟系列文 10/12 21:24
4F:→ gaudete:全被藍色板主群M文加置底以利藍色板眾公審其眼中釘肉中刺 10/12 21:25
※ 編輯: gaudete 來自: 61.230.11.228 (10/12 21:29)
5F:→ YanLong:何不直接來問我呢?好歹我也學了幾年法律( ′-`)y-~ 10/13 23:03
6F:→ YanLong:不然你先去告看看就知道告不告的成啦 10/13 23:04
7F:→ af912653:他不是說自己不是那位被告嗎?當初還用引述來詢問我咧 10/14 23:13
8F:→ af912653:自己說的話還需要引述嗎?我看他不是那位被告拉 10/14 23:14
9F:→ af912653:只不過 不是被告卻相當關心這件事的法律情形 應該是位要 10/14 23:14
10F:→ af912653:準備司法特考的朋友 不然怎麼會如此關心咧? 嗯 好奇妙喔 10/14 23:15
11F:推 norwor:感謝你釣出蛆蛆令人作噁的嘴臉 08/18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