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Bxiang (GB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巷弄中的車禍
時間Fri Oct 7 05:47:18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1/09/0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手掌輕微擦傷,驗傷未知;我右上臂擦傷,右腿膝蓋小腿腳踝大面積擦傷嚴重,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有作筆錄,我車子由警察畫線後移開,他自己先行移開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險,對方未知,沒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幹線道速限30我騎乘約40~50(感覺),因在支線路口沒紅綠燈但在不遠處下個路口是綠
燈,所以我減慢速度不多,他由支線從右方騎出來車速未知,我看到他時車子邊按鼓煞往左傾
想閃但還是撞到他龍頭飛出,右半身著地造成擦傷,他車子原地倒虎口附近擦傷
六、問題:
原本當下想跟他各自負責自己的修車費用,但他堅持全是我的錯要我賠他修車費,我稍微問
了朋友都說等鑑定出來再說,當天就各自付完修車費他1萬多我八千多,受傷後一開始不太
痛但隔一天開始就超痛,我除了車禍當天的家教還有之後的一個禮拜內的家教都請假,損失
約9000多,且之後看皮膚科掛號費用及人工皮都不便宜,現在還有明顯的疤,到了前天鑑定出
來,他是"涉嫌支線道不讓幹線道車先行&肇事後未標示車輛自行移動";我是"涉嫌超速行駛
(速限30,自稱40~50之間)&行照未隨身攜帶",他原本堅持要我賠他修車費用不過昨天忽然又
說他問過律師民事大概也是各付各的他不想浪費時間,要跟我和解,還說他和解書寫好了,
我朋友要我告他過失傷害,跟他拿多點,叫我喊10萬我覺得好像太唬爛了,他說那喊爽的之
後再給他殺,請問多少的價錢較有可能拿的到呢?去告他過失傷害起訴機會大嗎?朋友的意思
是以刑逼民,看他要賠錢還是要紀錄,請問我有沒有什麼風險呢? 我個人是只想拿個五萬就
好請問會不會太誇張...因為愛漂亮之後還要買除疤產品而且前三個禮拜真的讓我生活非常
不方便,而且他的態度很機車,謝謝大家的幫忙m(_ _)m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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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depravity:各付各的省時省事搞不好還跟全跑完法院比差不了多少 XD 10/0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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