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qmo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時間Wed Oct 5 16:39:02 2011
事實經過:
在求職網上看到許多徵人的公司
用公司名稱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 〉 公司登記資料查詢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有些公司根本查不到資料,或是狀態登記為解散
問題:
有這種情況的公司一定是非法的嗎?
求職網若讓非法公司刊登徵人訊息是否也可以"共犯"論處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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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49.11
1F:推 scott2009:應該有刑法第38條第二項適用,沒收犯罪工具。 10/05 17:17
2F:推 phantomli:無審查義務,則無處罰,不然詐騙集團申請電話做詐騙,難 10/05 17:58
3F:→ phantomli:到電信公司也要負共犯刑責嗎?(另外,法人不容易成為刑 10/05 17:59
4F:→ phantomli:事共犯~) 10/05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