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zj (追求人生的目標)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交通罰單聲明異議之後
時間Fri Sep 30 20:11:03 2011
※ 引述《NIGHT0330 (回到未來)》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交通罰單
: 依法申訴後
: 假如向交通裁決所提起聲明異議
: 問題:
: 一、爬文後發現聲明異議要先付五百裁判費,今年九月開始收取,真假?
: 二。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要哪裡舉行,可以選自己所在地的法院嗎?
: 三。聲明異議似乎法官都比較認同警方的證據以致於敗訴比比皆是,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 這傳言是否可信?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目前聲明異議案件還是走地方法院…要等法律過通再施行才會走行政法院
因為要走行政法院的話…現在目前還太少設在地方…而且之後可能就不叫做
聲明異議…要稱之為訴願…當訴願結果不服的話…再走行政法院…
現在還要看行政法院編制是不是要再擴大增設行政地方法院…因為依目前的法
院來說根本就不夠用…光一天下來的交通案件太多…
至於聲明異議案件…因為法官傳警方來是當證人的…除非你有辦法舉證對你很有利
因為警方本身跟受處分人根本就不認識…法官會認識警方沒必須污陷原告…固然
對於警方所提出的證據會比較有利…以上供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