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GHT0330 (回到未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交通罰單聲明異議之後
時間Fri Sep 30 10:30:30 2011
事實經過:
交通罰單
依法申訴後
假如向交通裁決所提起聲明異議
問題:
一、爬文後發現聲明異議要先付五百裁判費,今年九月開始收取,真假?
二。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要哪裡舉行,可以選自己所在地的法院嗎?
三。聲明異議似乎法官都比較認同警方的證據以致於敗訴比比皆是,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這傳言是否可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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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200
1F:→ g243536:想要勝訴~你要提得出證據證明~不能說我不服~又拿不出東西 09/30 20:52
2F:推 hcya:1.那是之前的計畫,但後來法律還沒過,現在還不用收。2.通常 10/01 20:01
3F:→ hcya:是戶籍地所在之法院管轄。3.除非警方一問三不知或有明顯錯誤 10/01 20:02
4F:→ hcya:,不然撤銷罰單的比例的確不高,不過還是要視案情而定,結果 10/01 20:03
5F:→ hcya:如何不能說得準,建議若真不服就去異議,這是受處分人的權利~ 10/0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