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henaton (阿肯納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和解後仍然被告過失傷害
時間Wed Sep 28 14:55:17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100/3/1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膝蓋破皮流血
對方騎士:挫傷
對方乘客: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拍照後移動車輛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皆有強制險,但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小弟日前騎車經過臺北市民權東路,原本騎在第三車道
但是看到前方有機車發生擦撞所以往左邊切,不過因為無法順利閃過
所以不得已停在第二車道上,結果被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的機車追撞
對方是一對姊妹,到醫院做筆錄時
一直堅持是我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而且突然停下才導致肇事
但我認為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才追撞我,最後警察希望我們自己和解
後來我賠對方1500元,並且在筆錄上記載「雙方拋棄其餘請求」
我跟對方的駕駛都有簽名
本來以為過了那麼久已經沒事了,結果月初收到地檢署的傳票
案由是過失傷害,原來是對方乘客在六個月期間屆滿前有提告
六、問題:
前幾天開偵查庭,檢察官一直問我們怎麼沒和解
對方說因為車禍導致右手無力,現在都還在復健,一開口要五萬元(不含強制險)
請問這樣的賠償金額還合理嗎?
小弟請教別人的結果,我的告訴期間已經屆滿了,所以沒辦法提告
走民事賠償的話,我跟對方駕駛也會受到和解的拘束
這樣豈不是拿對方乘客沒辦法?
如果後來對方乘客聲請強制險理賠,小弟是否還需要負擔對方的醫藥費?
麻煩大家解答了,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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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0
1F:推 trausing:小女生城府真.....= = 09/28 15:44
2F:→ yuusnow:奇怪 當時簽和解書對方乘客又沒簽,他向你提民事賠償 09/28 15:49
3F:→ yuusnow:是她的權利,再者你提告也是告對方駕駛,跟乘客無關 09/28 15:50
4F:→ akhenaton:那請問y大,對方要求五萬元合理嗎? 09/28 15:53
5F:→ yuusnow:沒有合不合理。 端看你能不能接受,覺得換前科OK不OK 09/28 16:34
6F:→ akhenaton:那請問如果我賠完這筆錢,還要負擔強制險的醫藥費嗎? 09/28 16:40
7F:→ yuusnow:你強制險只要沒有不賠的情況(酒駕、無照、保險逾期) 09/28 16:41
8F:→ yuusnow:那就是強制險出阿,不然保強制險做什麼? 09/28 16:42
9F:→ akhenaton:不是有一個什麼代位權嗎?所以強制險賠完不會再找我要? 09/28 16:45
10F:推 chclee:醫療費部分就協商由強制險出,不過她只要求醫療費嗎? 09/28 16:48
11F:→ chclee:請她給明細 09/28 16:49
12F:→ akhenaton:醫療部分對方都有提單據,含復健費用大概有5、6000元 09/28 16:52
13F:→ akhenaton:假設醫療費用由強制險賠,爬文好像說保險公司還是會找我 09/28 16:53
14F:→ yuusnow:= =||| 那個是指你有強制險不理賠原因時,對方仍然可向 09/28 16:53
15F:→ yuusnow: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理賠,此時才會轉找駕駛人,因為那是 09/28 16:54
16F:→ yuusnow:強制險幫你理賠,理賠完畢後他就找駕駛人要了 09/28 16:54
17F:→ yuusnow:所以我才問你是不是有強制險不理賠原因,沒有的話醫療險 09/28 16:55
18F:→ chclee:有些醫療費用不是強制險可以出的 09/28 16:55
19F:→ yuusnow:有單據部分強制險會出,不然保強制險做什麼.... 09/28 16:55
20F:→ chclee:含復健5 ~ 6000千?你不說她要50000? 09/28 16:57
21F:→ yuusnow: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09/28 16:58
22F:→ yuusnow: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 09/28 16:59
23F:→ yuusnow:、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 09/28 16:59
24F:→ yuusnow: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 09/28 17:00
25F:→ yuusnow: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 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 09/28 17:00
26F:→ yuusnow: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 老實說我覺得這範圍很大了 09/28 17:01
27F:→ yuusnow:但是保險公司總是會用各式各樣的理由來減少支出 09/28 17:01
28F:→ yuusnow:強制險出很多,但問題是真正出險的保險公司懂的迴避 09/28 17:02
29F:→ chclee:y大真專業 09/28 17:04
30F:→ akhenaton:感謝y大回答,我沒有強制險不理賠的原因,流程也瞭解了 09/28 17:10
31F:→ akhenaton:另回c大,目前是5、6千沒錯,但對方說要一直復健+慰撫金 09/28 17:12
32F:→ chclee:精神賠償及復健費用只能你自己出了 09/28 17:16
33F:→ chclee:請問診斷證明描述為何? 有表明需復健嗎? 09/28 17:17
34F:→ chclee:整件事真是詭異,警察居然協調和解而不是由調解會調解 09/28 17:19
35F:→ akhenaton:對方只說手會無力,診斷證明書上有沒有寫倒是沒有注意 09/28 17:23
36F:→ akhenaton:警察說我們這是小案子,私下和解比較好省得跑法院 = = 09/28 17:24
37F:→ chclee:如果有請警方備案,就去申請調解比較好 09/28 17:30
38F:→ chclee:不管對方說怎樣,需診斷證明佐證 09/28 17:30
39F:→ chclee:法官也是看證據的 09/28 17:31
40F:→ akhenaton:我知道了,到時候開庭會注意,感謝回答! 09/28 17:36
41F:→ chclee:我建議去申請和解,調解會會有經驗值 09/28 17:39
42F:→ chclee:申請調解,寫錯了 09/28 17:39
43F:推 depravity:就算在6個月內妳也不能拿乘客怎樣 她又沒錯 = = 09/28 17:50
44F:→ depravity:且若"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屬實不用停下來就是主因了 09/28 17:51
45F:→ depravity:若對方屬於能主張信賴保護成功還會無責 五萬很便宜啦 09/28 17:51
46F:→ depravity:判妳兩個月就六萬了 XDDD 09/28 17:51
47F:→ depravity:何況記錄本身還有價值在 09/28 17:53
48F:→ akhenaton:我的初判表是涉嫌變換行向為注意左後方來車;對方是涉嫌 09/28 19:07
49F:→ akhenaton:未保持安全距離,d大的意見我會參考的,謝謝! 09/28 19:08
52F:→ sneak : //noxiv.com 11/01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