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soluteme (夜空之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借貸] 急~ 朋友借錢問題~
時間Tue Sep 27 17:32:56 2011
事實經過:
債權人甲的朋友乙(未成年)在去年初時向甲借錢急用並一再保證年底還錢,故甲以
匯款方式匯30萬至乙的帳戶(有保留匯款單據),後甲於年底向乙要錢,乙藉故推托
今年過年前一定會還,而過完年後,甲打手機卻已連絡不上乙(號碼換了)。
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1.債務人乙尚未成年,債權人甲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請求乙返還30萬元借款嗎?
2.或僅能以"不當得利"方式提出民事訴訟?
3.但甲並不清楚債務人乙之監護人姓名、住所等資訊,試問該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小的在下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7.79
2F:→ kaese:支付命令是為確保債權 當然可以提出 09/27 17:54
3F:推 kaese:先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之聲請,20天債務人沒有異議 09/27 17:57
4F:→ kaese:確定後就有執行名義 才生強制執行的後續發展 09/27 17:57
5F:→ kaese:所以不論債務人成年與否 都可以對之以支付命令請求返還借款 09/27 18:00
6F:→ absoluteme:感謝樓上大大 那再請問如果對方並未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09/28 10:35
7F:→ absoluteme:屆時強制執行是要向乙的監護人請求連帶賠償嗎?會不會有 09/28 10:36
8F:→ absoluteme:因未成年借貸效力未定的問題? 09/28 10:37
9F:推 depravity:就算撤銷也是回復原狀那不就等於還錢 XD 09/28 10:47
10F:推 guanquan:支付命令要向法定代理人送達才合法。 09/28 10:51
11F:→ kaese:d大說得好=v=b 09/28 11:06
12F:→ kaese:如果說 先寫存證信函呢? 09/28 11:19
13F:→ kaese:依民法§79 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的契約 需經法代成人才生效 09/28 11:20
14F:→ kaese:同法§80 甲方可訂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乙方法代是否承認 09/28 11:21
15F:→ kaese:若乙方法代拒絕承認 系爭借貸契約就是無效 09/28 11:22
16F:→ kaese:49台上1597判例:契約無效,乃法律上當然且確定的不生效力 09/28 11:24
17F:→ kaese:,其當事人於行為當時,知其無效或可得而知者,應負回復原狀 09/28 11:25
18F:→ kaese:或損害賠償責任。 09/28 11:25
19F:→ kaese:進一步再請求回復原狀(還錢啊!) 09/28 11:26
20F:→ kaese:這樣作看起來好像繞了一圈O_O 09/28 11:26
21F:→ kaese:但是1. 可以確認系爭借貸契約的效力 09/28 11:26
22F:→ kaese:2.如果法代有所回應 你也可以知道他們的資料ex名字或是地址 09/28 11:27
23F:→ kaese:接著再聲請支付命令 就不用回頭煩惱契約效力這件事了 09/28 11:27
24F:→ kaese:個人淺見<(_ _)>如有錯誤請指正 ~~ 09/28 11:28
25F:→ absoluteme:萬分感謝.. m(_ _)m 09/28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