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sido (銘謝惠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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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刑事] 簡易判決書已下來,但民事賠償……
時間Fri Sep 23 10:51:40 2011
事實經過:
我爸在工作時遭人毆打 報案後就把一切交給檢察官了
沒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
後被告不願出庭和解 現在法院簡易判決書下來了
對方傷害罪 被判兩個月
問題:
我爸因為被打 那個月就沒法工作 是否能請對方賠償損失
如果可以
我爬文看說好像如果判決出來才想提民事賠償
就要等上訴時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
假如這件案子沒上訴 是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但是要繳裁判費
是這樣嗎? 不知我有無理解錯誤? 最遲什麼時候要提?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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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5.24
1F:推 depravity:事發兩年內 09/23 10:53
2F:推 kirimaru73:醫院驗傷單等東西要準備好 可以請求賠償 但要有能證明 09/23 11:41
3F:→ kirimaru73:被打到無法進行工作的程度之證據 09/23 11:41
4F:→ kirimaru73:你收到的是法院判決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09/23 11:42
5F:→ kirimaru73:若為後者 只相當於起訴 不過代表你也還來的及提刑附民 09/23 11:43
6F:→ lisido:嗯嗯 謝謝 ^^ 我爸收到的是法院判決~ 09/23 15:08
7F:→ alawyer:可以考慮聲請檢察官上訴。 09/23 15:15
8F:→ chclee:可以申請民事賠償 09/24 10:02
9F:→ lisido:嗯 我跟我爸講講看 謝謝~^^ 09/24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