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ep125 (羊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寄賣名牌包卻遺失?該如何處理?
時間Thu Sep 22 10:13:22 2011
事實經過:
哥哥在出國前將自己不用的二手名牌皮夾拿去中古專賣店寄賣,
期間中古專賣店和哥哥協議將其售價由5000降為3000,
之後哥哥便出國了!
日前哥哥回國之後,想將皮夾拿回,
店員卻說皮夾遺失了,
還一直叫我們多貼他們錢換別的商品,
也不願意退錢。
我們手上也還有當初開的單據。
問題:
請問這案例要怎麼處理?
適用於消基法嗎?
還是直接報警處理?
如果退錢,店家是否有義務要退全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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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44.226
※ 編輯: sheep125 來自: 114.45.44.226 (09/22 10:13)
1F:→ phantomli:這並非消費事件,這是寄託代售的債務不履行,除非能證明 09/22 10:15
2F:→ phantomli:店家具有故意搞丟或暗槓起來,不然只能純就保管失責做民 09/22 10:16
3F:→ phantomli:事求償。貼錢之說,實在太沒誠意,該物的價值,並不是以 09/22 10:17
4F:→ phantomli:待售價3000計算,要依該物當時市場價值。所以如果你們有 09/22 10:19
5F:→ phantomli:信心更高,就告他,走訴訟解決,如果沒有,或嫌麻煩,就 09/22 10:19
6F:→ phantomli:雙方和談,當作賣他,直接拿錢走人。至於報警,其實這跟 09/22 10:20
7F:→ phantomli:刑案無關,報警只是純粹來湊熱鬧的~ 09/22 10:21
8F:推 depravity:遺失不是侵占就是發生竊案的可能很大就能警察有關了 XD 09/22 11:25
9F:推 hsinyeh:同意樓上XD,跟警察無關的前提是要"真的遺失" 09/22 11:37
10F:→ hsinyeh:可是沒查過天曉得是不是真的(茶) 09/22 11:37
11F:推 phantomli:也對,我沒想到「失竊」那裡,謝d大提醒~ 09/22 11:54
12F:→ sheep125:我有想過要告的話可以告侵占或失竊 這就跟刑案有關了吧? 09/22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