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8697 (hell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消保法第19條通知解除契約後之相關問題
時間Mon Sep 12 23:55:59 2011
事實經過:
已向企業經營者主張消保法第19條解除契約&消保會線上申訴結果
告知其應退款的公文副本,但是企業經營者裝死 完全不理會
甚至直接要求我向法院起訴,不然不為我辦理退貨退款
問題:請問259條解除契約後,企業經營者拒不履行
有沒有給付遲延&拒絕受領相關規定之適用
我可以把商品向法院提存,費用由企業經營者負擔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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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63.75
1F:→ ilove56:那就起訴啊 09/13 00:05
2F:→ ptt8697:我想問的是 起訴可否請求遲延利息 提存費用 感謝回答:〉 09/13 00:09
3F:推 ilove56:解約後不是用給付遲延 09/13 07:20
4F:推 phantomli:他要退你的錢是包含要利息的~ 09/13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