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o0401 (Tac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請問配偶離家多久 才構成離婚條件
時間Mon Sep 5 13:33:10 2011
事實經過:
朋友的老婆無故離家,都沒音訊...導致小孩需寄放在姑姑家寄養。
之前也都沒工作,只是負責在家帶小孩,家裡支出全都是朋友負擔!
後來,玩FB與網友相約出去,被我朋友抓包,憤而離家沒聯絡!
問題:
想請教各位,配偶無故離家需要多久,才構成離婚條件!
看朋友這樣很可憐,請各位幫幫忙吧!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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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99.49
1F:→ g243536:不是協議離就是法院判離~ 09/05 17:06
2F:→ taco0401: 是直接提出告訴就可以嗎?? 09/05 17:39
3F:→ phantomli:民事用語是「起訴」(提起離婚訴訟),與刑事告訴不同。 09/05 18:08
4F:→ phantomli:另本件同時涉及親權酌定,請您朋友仔細斟酌權衡利弊。至 09/05 18:10
5F:→ phantomli:於其中應注意之處,可試著爬文檢索。另外,類此事件對當 09/05 18:12
6F:→ phantomli:事家庭影響甚鉅,最好儘量讓他本人決定,如有諮詢必要, 09/05 18:12
7F:→ phantomli:也儘量讓他自己親為,較能完整傳達雙方意思。 09/05 18:13
8F:→ taco0401: 感謝!!我會告知他! 09/06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