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nniesin (Bonni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承租人房子火災賠償問題
時間Wed Aug 31 23:00:42 2011
事實經過:(內文很長...>"<)
我阿嬤把房子承租給一個撿回收的阿婆
結果大概在一年前左右,那間房子不明原因的發生火災
火勢蠻嚴重的,雖然即時叫消防車來,最後整間房子還是幾乎都燒光了
之後追尋原因,疑似是有人刻意在阿婆平日堆放回收物的地方丟棄火苗
才會導致這次的火災。不過這次火災所幸都無人傷亡(阿婆外出不在)
因為那個阿婆平常為人不是很友善(應該說很兇) 所以幾乎都跟鄰居處不好
她有說可能是某個中年男子(鄰居)刻意陷害她的
但是也沒有證據,所以也無法追究。
接著阿婆就面臨刑事問題-"公共危險罪"
然後就是租約的問題了
依照我爸爸跟阿婆女兒牽的契約書上條例
(因為我阿嬤和阿婆都不識字,所以才讓我爸和她女兒簽約)
買的是市面上書局就有賣的簡單契約書
只是我爸在最後面多加一條:
"請勿在房子週圍堆積雜物,以免造成危險"
目前也是因為當初多寫了這條,才能告他們
接著我爸把當初合約的承租期限該收的租金、加上房子總坪數重建的費用
、加上該地地價稅(因為是黃金地段所以地價稅很驚人)
就是 房租+重建費+地價稅
房租跟地價稅都是依照租約上的期限下去算
總共是160幾萬 大約 170萬
平常就很節省的阿婆聽到這麼龐大的數字當然是打死不賠
告上法院後,第一次出庭的是阿婆的兒子
在幾度周旋之下,我爸說不然賠三分之一也好,就是50萬
結果阿婆兒子說只願意賠15萬,連法官都傻眼了
最後說至少要賠35萬(法官說15萬太少,至少30萬,我爸最後又加5萬)
要阿婆的兒女回家商量
然後就等第二次開庭~也就是今天
出庭的換成阿婆的女兒,一開始就斬釘截鐵的說 "我們沒錢,我們一毛都不賠。"
然後說她母親(阿婆)的事情他們兄弟姊妹都不想管,也不想賠錢
平常阿婆就是靠領老人年金3000元在過活
說今天要是判他們敗訴,我們就去領阿婆的老人年金當賠償,領到阿婆過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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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我從我爸那邊聽來的,現在整個陷入膠著...
他們要是死都不賠,我們最後就要自認倒楣了嗎?!
其實當初就有聽到左鄰右舍說那個阿婆脾氣不好,所以很多人都不想租房子給她
結果我阿嬤心軟,看她一個孤單老人四處撿回收(只跟孫女住一起)
還是把房子租給她,結果現在....好心沒好報= =
先謝謝閱讀到這邊的板友們!!!
問題:
我爸現在是想說,要繼續告的話~就要請律師
(現在雙方都沒有請律師,只是阿婆女兒有叫律師寫一些打官司的東西)
可是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方似乎打算死賴著不賠,所以再告下去可能也不會有結果...
唉唉Q_Q 接下來該怎麼辦好呢?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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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47.193
1F:推 Yyyyyy:簽約人是女兒 除非她名下沒財產 不然哪輪到她媽媽賠? 09/01 00:54
2F:推 a386036:女兒是立契約書人,有連帶賠償之責任 09/01 01:02
3F:→ a386036:不然支付命令跟假扣押還有強制執行 一起來 09/01 01:03
4F:→ a386036:除非女兒名下沒資產(不動產 股票 現金 存款 車 其他動產) 09/01 01:04
5F:→ a386036:通通都可以扣,再不然就是一輩子都不要工作 09/01 01:04
6F:→ a386036:或是工作永遠不報稅或是入帳戶 跟勞健保 09/01 01:05
7F:→ a386036:跑得了一時跑不了一輩子 09/01 01:05
8F:→ yuusnow:你們該不會是告阿婆吧?? 立契約的人是女兒阿..告也是告她 09/01 12:30
9F:→ yuusnow:告女兒跟阿婆,除非女兒啥都沒有,不然就扣他財產薪水 09/01 12:31
10F:→ Bonniesin:我爸是告阿婆沒錯,因為火災起因算是她的責任..所以應該 09/01 14:00
11F:→ Bonniesin:要告的是她女兒嗎? 照a大的說法,阿婆的名下沒有財產, 09/01 14:02
12F:→ Bonniesin:需要連帶賠償的是女兒,但女兒又打死不賠...Orz 09/01 14:03
13F:推 Yyyyyy:你要告的是簽約人啊 她要把房子給她媽住是她的事啊 09/01 14:30
14F:→ yuusnow:你搞錯了 有責任的人是女兒 = = 09/01 15:42
15F:→ yuusnow:我個人建議請個律師吧,損失已達170萬,請一個律師 09/01 15:43
16F:→ yuusnow:把責任關係釐清,找對人請求,總比後來發現人不對要好 09/01 15:44
17F:→ sindyevil:建議找律師,也許可以取得的金額不只你預估的數字 09/01 16:07
18F:→ Bonniesin:是的,謝謝大家的意見!!我已經轉告給我爸了~感謝!!>"< 09/02 00:53
19F:→ williamster:對方新車修2.5w 你一台50要修4.4w 頗腦 08/21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