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lleric (BAL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剛發生車禍 想請問後續
時間Tue Aug 30 00:53:47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8/29 夜晚十點半左右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是我母親 對方開車 沒事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有做,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不知 我母親有 尚未連絡(因為很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十點半左右 綠燈時(行人燈號61秒) 我母親過重慶北路與保安街交差口(太子油飯前)
遭一輛計程車撞到(在斑馬線上) 警察有畫線,拍照 路口有監視器 事後到醫院
警察有做筆錄,有給醫院做驗傷 大約弄到12點半到家
六、問題:
因為司機態度就是=>不然你想怎樣
所以我們想等一個月之後的分析報告出來
我想問的是
之後後續要如何處理?警察說我們私底下喬(問題是...對方的態度很不想理他)
不然真的不高興可以告他
恩....我想知道的是後續要如何處理 因為第一次身邊碰到這種事
希望有類似經驗且懂得人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及要注意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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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79.87
1F:→ yanginru:你老媽是走路?走在斑馬線上面又是綠燈?如果兩個答案都是 08/30 01:56
2F:→ yanginru:那就不用管對方司機阿...先告過失傷害再說,然後開始表列 08/30 01:57
3F:→ yanginru:求償清單了....還有你老媽是走路的話就跟保險沒關係了 08/30 01:58
4F:→ yanginru:那是你們自己的部分!跟你們自己的汽機車強制責任險無關了 08/30 01:58
5F:→ yanginru:就是對方的強制險要賠你們,你們的意外險之類的就辦理賠 08/30 01:59
6F:→ billeric:是 我老媽是走路 在斑馬線上且也是綠燈 08/30 09:55
7F:推 depravity:在台灣 不是綠燈對方也有錯 (笑) 08/30 10:05
8F:推 phantomli:計程車司機...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一年以下 08/30 10:07
9F:→ phantomli:有期徒刑...)y大說得沒錯,你們告了,他就會願意談了。 08/30 10:08
10F:推 yanyuyang:告下去! 這是你們的權益! 08/30 13:01
11F:推 rmjs911:p大真強~我腦海中的還在想有一條是針對職業的司機的一直想 08/31 16:03
12F:→ rmjs911:不起來是那一條~呵~就是這一個~ 08/3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