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qblue6 (不入流)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肇事者無誠意賠償
時間Mon Aug 29 21:24:42 2011
※ 引述《hanali (拼命買不停的週年慶^O^)》之銘言:
: 六、問題:
: 1.請問各位 因為警察跟我說 之後要記得去"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提告
: 需自費3000元
: 還有我去醫院急診掛號驗傷的費用
: 以及今天我去藥局買藥跟人工皮來照顧傷口
: 上面這些費用是否到時可一併求償?
可以 請留下收據
不過自己去藥局買的藥物或其他東西 就要看法官心證了
最好還是去有健保的醫院比較妥當 通常是花多少判多少
: 2.因為當時在警局沒想太多 所以原本說和解金只要2000元
: 警察有寫進筆錄中
: 請問這樣會影響我之後的求償嗎??
不會影響 (就算是在法官面前談和解講的金額都沒影響了 更何況在警察面前)
: (因為對方態度不佳 讓我覺得這樣未免也太便宜她了吧
: 且我後來又多花了很多時間+精神+費用 做筆錄跟去醫院驗傷
: 從九點出車禍 一直弄到將近半夜三點才回到家
: 還有剛剛才想到手掌受傷對生活及工作造成的不便)
如果有辦法證明你因為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那你沒辦法工作幾天 他就要賠你幾天薪水
: 3.請問大家 一般在這種狀況下 普遍來說會要求多少的賠償金額呢?
如果是提一般民事訴訟 那你要繳裁判費 大約百分之一
不過如果你先提出刑事過失致傷(告訴期間半年!!!)
等檢察官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 那你就不用繳裁判費了
那時你精神賠償就可以開高一點 反正也不用繳裁判費 寫個五萬好了
另外因為有提起刑事案件 而且過失致傷是告訴乃論
所以被告如果不想要有前科 可能會比較有誠意找你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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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20.51
1F:→ kirimaru73:刑附民有時間限制 建議在辯論庭時就把訴狀準備好 08/29 22:09
2F:→ kirimaru73:最晚的時間點是二審辯論終結前/一審宣判前(若沒上訴) 08/29 22:16
3F:→ kirimaru73:當然,不要拖到最後一刻才準備比較好 08/29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