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jryu (再努力一點)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網路上遭人惡意騷擾,警察法官互推問題
時間Sat Aug 27 11:09:44 2011
事實經過:
我一位很要好的女性朋友,
近來三四年不斷被不明人士騷擾,
對方會在我朋友的網誌上留言,
類似說我朋友是 學人精、很開放、不要臉...之類不太好聽的話
還會在成人聊天室裡散布我朋友的電話,
讓我朋友不論是上班時間還是假日,
都會接不認識的人打來打屁或是約炮的電話,實在不堪其擾.
手機號碼也換了四五隻了,但換不久後仍會接到類似的電話,不知到對方如何查到的.
最後忍無可忍,帶著網路截錄下來包括IP位置和辱罵的文字結圖報案,
去年開始3次去警局報案都被拒絕受理。
後來去了法律事務所做諮詢,終於成功的提出告訴,
證據是網路上被辱罵的截圖,有對方的IP位置和無名帳號。
昨天在新竹地方法院
檢察官卻一直問我朋友說: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 還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
但除了那數張截圖外已經沒有證據只能說沒有,
我們又沒辦法查到那個IP當時位置在哪裡、那個帳號在那個位置當時是誰在用,
問到最後檢察官竟然還有點生氣的問我朋友還有沒有要告?
我朋友就說有,那檢察官就有點生氣一直問證據證據,
我朋友就很難過的說那不告了。
後來有打電話問承辦的警員,說為什麼沒有查IP位置或是帳號類的證據,
警員說,如果法院覺得有需要會請他們去查,不用透過我們自己。
問題:
問題是現在檢察官也沒要警察查那些罪證確鑿的IP位置和帳號擁有人,就說證據不夠,
警方那邊又說法院沒要他們查所以是不需要查,有需要會提出要求他們才會去查。
我朋友為這件事已經被困擾很多年了,證據什麼的都已經有了卻不能告,
難道要讓那個人繼續騷擾下去、逍遙法外嗎?
之前有看到文章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803
說罵網路上罵腦殘都可以告成了,為什麼這樣嚴重的騷擾無法成功的提告呢?
請問還能怎樣做才能告到那個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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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94.100
1F:→ mapleone:自己說了不告,沒辦法怪別人 08/27 17:21
2F:→ g243536:上法院本來講的就是證據~~再找有利的證據 08/27 21:14
不知道對方是誰,但有確切被進行公然侮辱的 時間、IP位置、對方帳號
如果掌握這些仍算證據不足無法提出告訴,
那在網路上不就就可以任意對他人謾罵、及騷擾?
對方若不知道我是誰,能拿到的證據也頂多是我的IP位置和帳號。
請問還有什麼證據是可以拿到的呢? 怎麼樣的證據才算有利呢?
※ 編輯: prjryu 來自: 111.251.196.143 (08/27 21:25)
3F:推 phantomli:1、這是在「法院檢察署」不是「法院」也不是法官。 08/29 13:02
4F:→ phantomli:2、公然侮辱屬於「告訴乃論」,被害人表明不告,檢察官 08/29 13:03
5F:→ phantomli: 也不能怎樣。另外,檢察官問有無證據、有無要提告~, 08/29 13:04
6F:→ phantomli: 都只是例行公事,他的態度可能是早餐沒吃、天生這樣 08/29 13:05
7F:→ phantomli: 或您朋友太敏感~但本件確實是告訴人無訴追之意經記 08/29 13:06
8F:→ phantomli: 明筆錄而結案。 08/29 13:06
9F:→ phantomli:另外,既然有找律師,這些事應該不會不知道吧。或由律師 08/29 13:07
10F:→ phantomli:代撰狀,陪同出庭也是可以。與其在這裡花時間質疑,不如 08/29 13:08
11F:→ phantomli:與律師研擬後續的防制之道,或至少可以問律師您有關證據 08/29 13:08
12F:→ phantomli:方面的疑問。 08/29 13:09
沒有錢請律師,是網路上找到免費諮詢,去法律事務所詢問而已。
※ 編輯: prjryu 來自: 111.251.207.179 (08/31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