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06 (桂冠湯圓)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相機瑕疵
時間Thu Aug 25 16:14:43 2011
事實經過:
約三個月前賣出一台底片相機
買家買入後當周反應"底片計數器"有問題 無法歸零
爾後就沒有下聞
這幾天才又來信要求退貨 (計數器瑕疵)
問題:
請問在法律上 我應該要退貨給他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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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謹上帝及公民 格南 前宣誓,願吾一生純
潔忠誠服務,勿為有 爾丁 損無益之事,勿取服
或故用有害之藥,當 盡 予力以增高吾職業之
程度,凡服務時所知 所 聞之個人禮事及一切
家務均當謹守秘密, 予 將以忠誠勉助醫生行
事,並惠心致志以注 意 授 予 護理者之福祉。 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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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85.115
1F:→ dc0321:實際上你你知道這個情況嗎@@? 08/25 16:27
2F:推 phantomli:依法,這是瑕疵擔保的解約權,買方並未違背檢查通知義務 08/25 16:31
3F:→ phantomli:(購入當週即告知瑕疵)而你們都沒有把這件事處理掉(你 08/25 16:32
4F:→ phantomli:也沒有催告他,叫他一定期限內表示是否解除契約)然後這 08/25 16:34
5F:→ phantomli:個買賣行為又只過了三個月,所以解除權未罹於時效。所以 08/25 16:34
6F:→ phantomli:,買方的解除權還在,這是形成權,經他表示契約即解除, 08/25 16:35
7F:→ phantomli:你要還他錢,他要還你相機。情形大致是這樣~ 08/25 16:36
8F:→ phantomli:很不公平吧,他相機拖了這麼久,說不定是拍到不想玩了才 08/25 16:37
9F:→ phantomli:要退貨。這個,契約經解除是溯及的(所以要退錢、還相機 08/25 16:38
10F:→ phantomli:),他這段期間如果有使用相機出去趴趴走(反正功能正常 08/25 16:39
11F:→ phantomli:)這就會變成不當得利(他使用相機已經欠缺法律上的原因 08/25 16:40
12F:→ phantomli:)你就可以據此向他請求相當於租金的損害賠償。 08/25 16:41
13F:→ phantomli:怎麼證明?忘記了你的計數器不能歸零嗎?拍超過合理的量 08/25 16:42
14F:→ phantomli:,就是了。但這其實很難證明,所以說穿了,只是一個主張 08/25 16:43
15F:→ phantomli:回去的手段,讓對方知道他理虧的部分。然後大家坐下來, 08/25 16:43
16F:→ phantomli:好好談怎麼處理~(看你是要把計數器修一修還是怎樣~) 08/25 16:44
17F:→ phantomli:瑕疵擔保除了解約,還可以要求修補瑕疵、減少價金,當在 08/25 16:45
18F:→ phantomli:解除契約顯失公平的時候,是不能解除的。至於是不是顯失 08/25 16:46
19F:→ phantomli:公平,要問法官。但為了你們二個著想,請和解為上,不然 08/25 16:46
20F:→ phantomli:時間、精神的耗費,不太划算~(除非那是徠卡的經典機) 08/25 16:47
21F:→ phantomli:推完才發現,其實我應該回一篇,一直在等推文時間~>"< 08/25 16:48
22F:→ m06:謝謝樓上板友的解說 我瞭解了 08/25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