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fwde (有話明天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網頁上洩露個資
時間Tue Aug 23 22:41:32 2011
事實經過:
我在PTT版上請人代購商品~在交談的過程中我從即時通下限~
對方就在PTT版上公開我的信箱+姓名
之後雖在PTT版上刪除
但從Google頁面上卻是搜尋的到~
問題:
對方有責任處理這件事嗎?
如果對方不處理~我能採取什麼行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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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75.135
1F:→ bugbook:那個不是找PTT解決,而是請找google幫你處理,PTT沒那麼神 08/23 23:02
2F:→ bugbook:通廣大到能立即清除google暫存,下面的網頁也請你參考: 08/23 23:03
1.我並沒有要找PTT處理~2.我沒時間研究如何消除~
還有將網頁一個一個貼上請Google消除
※ 編輯: wefwde 來自: 122.124.175.135 (08/23 23:30)
4F:→ bugbook:你自己不提出異議與請求Google處理,那還有誰可以處理? 08/24 00:20
意思是說對方沒有責任~我必須自行跟Google申請清除?
※ 編輯: wefwde 來自: 122.124.175.135 (08/24 00:51)
5F:→ bugbook:如果對方擺爛不處理的話,那身為權利者的你也還是得處理罷 08/24 00:54
6F:→ bugbook:?不過你有去跟對方反映他張貼出來的隱私資訊已在google出 08/24 00:55
7F:→ bugbook:現了嗎?若有的話,就請他協助處理那件事,總之,接下就是 08/24 00:57
8F:→ bugbook:你們兩者的事情,這裡只能提供建議,但無法進行干涉。 08/24 00:58
我只是想問以法律來講的話~對方有沒有這個責任?
※ 編輯: wefwde 來自: 122.124.175.135 (08/24 01:07)
9F:→ bugbook: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賦予的權利,你有權力請求刪除 08/24 01:17
10F:→ bugbook:個人隱私資料的權利,雖對方已在PTT移除掉相關文章,但因 08/24 01:19
11F:→ bugbook:因Web平台的關係衍生性質的重製,並被Google搜尋引擎備份 08/24 01:22
12F:→ bugbook:下來並造成問題,以事而言,對方對此也需擔負責任,而BBS 08/24 01:26
13F:→ bugbook:這類的討論平台難免會遭遇類似的事件,網路的隱私權要怎樣 08/24 01:30
14F:→ bugbook:自保跟保護也變成一種讓人頭大的問題。 08/24 01:30
15F:→ bugbook:修字:但因Web平台的關係而產生衍生性質的重製 08/24 01:32
16F:→ bugbook:而在PttLifeLaw版用「個資」這個關鍵字來尋找,則可找到一 08/24 01:54
17F:→ bugbook:些相關的文章,你不妨參考一下。 08/24 01:55
18F:→ bugbook:不過個資法主要是規範公務機關跟非公務機關,團體跟個人方 08/24 02:00
19F:→ bugbook:面管不太著,所以我所舉出的法條實際上也不太對就是。 08/24 02:01
謝^^~
※ 編輯: wefwde 來自: 122.124.175.135 (08/24 02:05)
20F:→ sindyevil:個資法 應該還沒生效吧 08/24 08:31
21F:→ bugbook:新版的還沒正式生效,現在仍在跑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 08/24 09:36
22F:→ bugbook:相關條文,但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行使權利基本上都相同。 08/24 09:38
23F:→ phantomli:我怎麼覺得新舊法差距不小~@@? 08/24 09:40
24F:→ bugbook:我講的部分只針對前面舉列的個資法第三條(該條文內容跟精 08/24 09:53
25F:→ bugbook:神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處理法第四條大致相同,但第四項的行 08/24 09:54
26F:→ bugbook:使權利範圍其敘述有差異)而已,且對照兩者的條文內容,個 08/24 09:54
27F:→ bugbook:資法適用範圍會比電腦處理個人資料處理法來的大。 08/24 09:54
28F:→ bugbook:此外,個人資料保護法跟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其兩者的略 08/24 10:02
29F:→ bugbook:稱好像都是叫「個資法」?(思) 08/24 10:04
30F:→ bugbook:修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處理法→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08/24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