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hyvette (恩,這樣阿)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無名密碼
時間Wed Aug 17 06:00:51 2011
事實經過:
朋友懷疑老公出軌
想要看無名幾篇鎖密碼的網誌和相簿
找看看有沒有證據
不排除會告小三 所以想保留證據
問題:
1.可以上網請人幫忙破解密碼嗎? 是否違法?
2.如果不能請人破解 而是真的試到密碼,那內容是否可以當作出庭的證據?
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
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可是不是無故 這樣算犯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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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91.77
※ 編輯: fhyvette 來自: 114.45.191.77 (08/17 06:04)
1F:推 tw00173105:這是刑事訴訟上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能力爭議問題 08/17 09:24
2F:→ phantomli:這跟破壞門鎖抓姦一樣,被告主張正當防衛「妻權」,這個 08/17 09:30
3F:→ phantomli:權利是存在沒錯,但法院最後認為「不符比例原則」,不能 08/17 09:30
4F:→ phantomli:阻卻違法,還是判有罪。這個判決個人是不太贊同,但既然 08/17 09:31
5F:→ phantomli:原PO打算要做一樣的事情(違犯刑358條),還是告訴你實 08/17 09:32
6F:→ phantomli:務上曾經存在這樣的看法,就看你要不要賭承審法官持不同 08/17 09:33
7F:→ phantomli:見解。至於證據能力方面,稍早之前最高法院認為刑事訴訟 08/17 09:37
8F:→ phantomli:法對於私人違法取證並無喪失證據能力之規定。(但這仍有 08/17 09:38
9F:→ phantomli:爭議)請原PO三思而後行。合法方法一定有,不需如此冒險~ 08/17 09:39
10F:→ yanginru:這不叫無故???你的無故認知還真寬廣..... 08/17 12:25
11F:→ depravity:"無故"=沒有法律上的原因 私人理由不算 = = 08/17 12:27
12F:→ depravity:應該不是她的無故廣 而是很多人根本不理解這和一般不同 08/17 12:27
13F:→ depravity:就像很多人 她罵我所以我扁他理所當然一樣 = = 08/17 12:28
14F:→ depravity:這是缺乏法律常識阿 = = 08/17 12:28
15F:推 guanquan:我記得有看過判決認為抓姦破門是"有故",而無罪的。 08/18 03:30
16F:推 guanquan:理由好像說因為通姦證據難以取得,不如此幾無他法。 08/18 03:33
17F:推 phantomli:g大,那個「破門」的情節不同,法院認定的結果略有差異 08/18 08:23
18F:→ phantomli:,例如有無警員陪同、是拆卸門鎖或破壞門鎖等等~實務對 08/18 08:25
19F:→ phantomli:於這種事情的看法,似乎並未一致。但也有可能是因個案而 08/18 08:25
20F:→ phantomli:有不同。但本件的原PO的「無故」則一定要有「法律上正當 08/18 08:26
21F:→ phantomli:理由」,人家抓姦起碼還是現在進行式,這個網誌,欠缺急 08/18 08:27
22F:→ phantomli:迫性吧...。 08/18 08:27
23F:推 andy199113:真要破解,請你朋友該無名小站帳號能否直接登入... 08/18 18:21
24F:→ andy199113:這樣比破單一網誌密碼速度快很多...(雖然此行為違法XD) 08/18 18:21
謝謝各位的指教~
我以為想要蒐證 算是跟法律有關係
所以應該是去報案 由警察去搜索網誌內容
這樣才可以吧?
無奈現在不確定網誌內容有無相關 = =
還是從其他地方來找找看比較有機會 @@
再次感謝 <(_ _)>
※ 編輯: fhyvette 來自: 114.45.191.132 (08/19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