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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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其他] 合辦手機用信用卡刷卡的問題
時間Wed Aug 3 10:40:42 2011
※ 引述《skybird0414 (天鳥)》之銘言:
: 事實經過:最近很流行,續約然後出售手機的方式,我朋友也打算採取這樣的方式,
: 但因為怕續約後,買的人突然不買,因此決定一同前往中X電信門市一同辦理,
: 而需付款之金額為 22400 ,賣手機金額為19500,對方表示希望刷卡付19000
: 然後現金500付款。我朋友也同意準備過兩天一同前往辦理。
: 問題:想請問,對方用刷卡不用現金是否會造成日後的糾紛問題,譬如:卡費未繳?
: 或是到時他說非他本人刷卡之類的怎麼辦呢? 請版友指教不用現金是否容易造成法律問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刷卡的流程:
持卡人向商店消費刷卡->商店向發卡銀行請款->發卡銀行付款後出帳向持卡人收錢
所以,如果刷了卡,卻不付卡費,對於商家會否付債務不履行責任~?
並不會。
因為商家已經從發卡銀行那邊拿到錢了,欠的卡費,是欠銀行的。
所以,把商家代換成電信公司,道理一樣。
至於非本人刷卡,那刷卡人會有刑責問題,他要自負這部份的責任。
另外,若經該卡片之主人掛失、止付,該次刷卡會刷不過,當次消費就不會完成。
若是在掛失止付往前追溯24小時內的消費行為,則視該信用卡契約規定,
是否由銀行自行吸收,或由卡片主人負責,這都不一定,
但只要電信公司有拿到錢,續約的人對於電信公司都沒有履約責任。
會有風險的話,是在"未經授權的刷卡",銀行拒絕支付刷卡金額給店家~
如果不放心,原PO友人可以在手機續約的買賣中約定違約金,
或附條件移轉所有權(至向電信公司之續約價金付清始移轉所有權~)
要說明的是:這些約定都只是預防動作,真的出事,仍要走一趟法院才能解決。
個人以為,以常情而言,若是刷買受人本人的卡,出事機率其實不高~~
就看原PO朋友怎麼判斷、斟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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