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oisfriday (悶聲色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掃描的收據是否能當證明
時間Mon Aug 1 15:26:39 2011
事實經過:
每月的帳單越來越多~
水費~電費~電話費~網路費~第四台~信用卡~保費........
一堆有的沒有帳單~
每次繳完一定會拿到收據~
收據一直都是備而不用的東西~
可是日積月累下來也是一大堆的紙~
丟也不是~留也不是
問題:
我想要問的是~
如果把紙本的收據掃瞄(or拍照)起來之後就丟掉~
日後如果真的出問題~
這些電子檔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能當證明嗎?
還是一定要是紙本的才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36.212
1F:推 depravity:要"原本" 08/01 15:53
2F:→ phantomli:不見得無效,還是多少可以拿出來用。實務上不太排斥這類 08/01 16:01
3F:→ phantomli:東西~ 08/01 16:01
4F:→ alawyer:建議還是保留「原本」。 08/01 16:03
5F:→ phantomli:但有簽名的文書,做筆跡鑑定時就「一定要原本」,因為涉 08/01 16:03
6F:→ phantomli:及力道、角度等判斷點。 08/01 16:04
7F:推 riffu:這種熱感應紙不可能保留原本吧..放三個月就變成白色的了... 08/01 16:05
8F:推 depravity:防潮櫃加減盡人事 08/01 16:08
9F:→ depravity:或者愛用自動扣繳 08/01 16:09
10F:→ phantomli:d大,感應紙是因為氧化所以褪色吧,跟防潮的關係...^^ 08/01 16:14
11F:→ phantomli:(自動扣繳不錯,節能又省事~) 08/01 16:15
12F:→ m06:放真空球(誤) 08/01 16:37
原本指的應該就是原來的正本吧!受教了! ^^"
感謝大家的回答啊!!
看來還是要留下來~
一般好像是說要留半年~
那如果半年後對方來給你說當初那筆款沒有收到的話……
怎麼辦= =+
原本要留個一兩年應該就有點難度
電子檔要留個十幾二十年應該容易的多!!
有提到用自動扣款~
曾經有朋友用自動扣款~
結果銀行多扣~我朋友去反應~
卻叫我朋友自己舉證說那筆帳不是他花的.........
從此以後就對自動扣款有點感冒
寧願我欠銀行錢~也不要銀行欠我錢… XD
※ 編輯: whoisfriday 來自: 118.171.136.212 (08/01 17:02)
13F:→ whoisfriday:感應紙拿去護貝好了! (大誤) 08/01 17:04
14F:推 hsinyeh:原本跟正本是不一樣的XD 08/01 17:14
15F:→ whoisfriday:那.......原本是蝦米啊? 08/01 17:36
16F:→ sindyevil:如果是信用卡等超商繳款,我會要求超商在原繳費單上用店 08/01 19:47
17F:→ sindyevil:章後把代繳收據上的編號抄在上面後訂好... 08/01 19:48
18F:→ ChrisBear:掃描不就好.... 08/02 07:36
19F:推 hsinyeh:我都過幾天去確認入帳就可以丟了 08/02 11:49
20F:推 Kniveschou:護貝的過程就毀了...加熱就整張黑掉了XD 08/05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