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t ( 那可不一定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內容
時間Tue Jul 26 20:35:22 2011
事實經過:
我是詐騙案的被害人,一審簡易庭判決下來後聲請上訴
目前二審尚未開庭。
日前打電話去地方法院並傳真了一審判決書過去
問到了分案後的新案號後,寫完刑事附民訴狀遞交法院
剛剛上網查庭期
http://csdi.judicial.gov.tw/abbs/wkw/WHD3A04.jsp?court=TPD
不料...在選"股別"的時候發現沒有當初電話中地院給的那個"字"
問題:
想請問板上的各位,
1.是否有可能當初電話裡面地院服務人員弄錯案號的股別的字號了呢?
2.如果真的是弄錯了,但我刑事附民的訴狀也送出了,那會被法院通知補件嗎?
3.或是其實不用填上新案號也沒有關係了?
因為真的很急>"< 希望能知道如何補救!!
小的感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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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jest 來自: 140.112.7.214 (07/26 20:36)
1F:→ yuusnow:他跟你說啥股? 07/26 20:54
2F:→ jest:"予"股...電話中特別強調是給予的予!可是我查不到@@~ 07/26 20:57
3F:→ yuusnow:是給"與"的與... 與股 法官黃程暉 書記官高菁菁 = = 07/26 21:08
4F:→ jest:QQ~那現在我該怎麼辦呢 07/26 21:37
5F:→ yuusnow:再寫一份說明前一份寫錯,送交真正的與股 07/26 22:13
6F:→ yuusnow:我說的意思是你要把你的附民狀重新寫好後在加上說明 07/26 22:13
7F:→ yuusnow:送交真正的與股... 有案號應該是沒啥差拉,保險起見再一份 07/26 22:14
8F:推 phantomli:其實打去分案室說明股別寫錯,請他送到正確的股別,然後 07/26 23:16
9F:→ phantomli:跟該股書記官確認就好~ 07/26 23:16
10F:→ phantomli:其實不用填新案號,有被告姓名分案就查得到~ 07/26 23:18
11F:→ jest:謝謝各位的解惑 07/28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