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pcst36 (小芳)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土地徵收又被通知買回
時間Fri Jul 8 15:39:56 2011
事實經過:
民國66年的時候農田水利會以興建水溝為理由徵收土地,
將土地更名為農田水利會所有,當時沒有發補償費,
之後農田水利會也並沒有興建水溝。
因地上物有一部份興建時蓋到土地上,
上個月接到農田水利通知:買回土地或拆除地上物。
(開出買回土地的價格高於公告現值5倍)
問題:
1.想請問當時徵收時是以興建水溝為由,但之後並未興建,
這樣的徵收是否有撤銷的可能?(直接拿回土地)
2.當時徵收並無發補償費,現在卻要我們以超過公告現值5倍以上價格買回,
是否可向水利會主張以較低價格買回?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真的非常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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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28.189
1F:→ yanginru:66年到現在唷....合法占有... 07/08 16:01
2F:推 wiseofme:未開工的話 記得有20年限可以申請收回權...我比較好奇當 07/08 19:37
3F:→ wiseofme:初補償的過程 真的沒補償 徵收會失效 除非有異議啦 07/08 19:38
4F:→ wiseofme:而且 這事應該找地政機關才是 07/08 19:40
5F:→ sapcst36:非常感謝大家的推文意見!!! 因為徵收是爺爺那輩處理 07/08 19:47
6F:→ sapcst36:年代已經有點久遠>< 確定是沒有補償 當時爺爺也沒有異議 07/08 19:48
7F:推 wiseofme:那應該會放在國庫占存吧..那麼久了 我看都充公了... 07/08 20:04
8F:→ sapcst36:謝謝回覆!! 想請問一下謄本上登記原因是"更名"而非"徵收" 07/08 22:15
9F:→ sapcst36:這是不是會有些問題?? 07/08 22:15
10F:→ alawyer:也許可以打「確認所有權之訴」...可能找律師協助看看。 07/08 23:30
11F:→ sapcst36:好的!! 謝謝大家的回覆~~ 07/09 17:50
14F:→ sneak : //noxiv.com 11/0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