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oriache (克芙媽咪"Cat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婚姻] 想離婚
時間Fri Jul 8 01:38:37 2011
事實經過:
因為與男方認識不到4個月,就因為懷孕而在去年10月登記結婚
可是在今年2月女方已經把戶籍遷回台北,不想在跟男方放在一起
今年3月生下寶寶,男方對於小孩是很關心可是卻對於岳母很沒禮貌
加上回台北後男方開始喝酒喝得很兇 女方很不願意這樣下去了
最近想訴請離婚 可是女方該用什麼方式來訴請離婚呢?
因為不是他不願意履行夫妻義務,是我不願意回去他那裡
寶寶跟男方姓 戶籍跟著女方
問題:
是女方不履行夫妻義務 不是男方 這樣女方能訴請離婚嗎?
那這樣寶寶監護權是否可以歸女方呢??
監護權歸女方姓還是跟男方,女方不是原住民那麼寶寶是否還保有原住民資格?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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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7.160
1F:推 hsinyeh:用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離婚阿... 07/08 01:42
2F:推 depravity:這種一步錯滿盤輸的東西還是找律師吧 = = 07/08 01:55
3F:→ Iolaus:好像連同居都沒有了,不容易有同居虐待的情形發生吧~ 07/08 09:05
4F:→ gloriache:是呀 我沒同居了 才想說該怎麼辦~才好? 07/13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