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9988 (a29988122)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團購糾紛
時間Fri Jul 8 01:04:14 2011
事實經過:
調解失敗,因為店家根本不到場.即將轉小額訴訟,但有些問題不懂
狀況是甲方為敝人,乙方為"主購網友" 丙方為店家
甲方在看了乙方圖文並茂(廣告)的blog之後,參與了乙方所謂的團購,
但其實根本沒有便宜到,事後到丙方的網站上查詢才發現根本就是照原價賣。這題外話
總之團購的電子商品有問題,因此向乙方mail提出異議
乙方請我拍照,說會托由丙方處理,這段期間內我根本不知道丙方是誰
當然是拖過七天了,不過身為良善消費者我選擇相信乙方與丙方
過了約半個月,乙方請我寄回檢測,我應允,郵資自附。
日後(約又過了一個月),乙方通知丙方檢測無異狀,請我再次自付郵資寄回
很好我想說你說無異狀就無異狀,我決定直接找丙方談
跳過乙方直接找一開始寄來的貨物上地址google,找到了一家位於pchome的商店
確認此為丙方,因此打電話直接和丙方溝通。
起先對方還請我去和乙方談,一臉不想理我的樣子。
之後相信對方確認檢測無誤,找一天去丙方店家拿回物品,我居然蠢到沒有當場測試。
拿回家發現問題故往當然憤怒,電話向丙方理論,
丙方以此物品可能是我所毀損之理由拒絕負責
之後調解沒過,丙方拒絕到場,因此打算進行小額訴訟,也找了學校的法律諮詢。
問題:
1.因我認為乙方有故意拖時間之嫌,而且我一拿到東西就向乙方表示有問題為何不能退貨
這應該算是在七天內表示退換貨意願吧
律師建議我小訴兩個都告,但我不知乙方資料,只知gmail,匯款帳號應該也是丙方的,
如何取得乙方資料告起?
(註:對方在ptt也算小有名氣,帳號相同,但主要是透過blogspot與gmail連繫交易)
2.另,雖然不知道乙方是不是惡意拖延時間,
我個人比較覺得丙方有問題,但律師建議我乙丙都告,這樣會不會顯得我"濫訴"?
3.小訴之前已經經桃園縣政府消保會調解失敗,那我是否可以提出證明,
希望法院直接開庭?
4.關於小訴的程序我打算等到台北地院再諮詢再問...訴狀寫法之類的
不知有否需特別注意的,像是排隊能不能在兩個月內開完庭(暑假)之類的 orz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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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拖車冰腳放在ROG群旁邊先讓他們趴掉
再猛打OT吸怪過來放冰箱害死身邊的WLK
隱形後不解咒不補灼燒不喝紅只嗑藍水開始無腦火球硬衝DPS
~每個法師都該學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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