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mike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強制執行標的
時間Fri Jul 1 23:24:02 2011
※ 引述《themine12 (Yung)》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母親擔任父親的保證人(債權人有A和B公司),
: 事後父母皆無力償還債務,
: 因此債權人A已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了1/3薪水;
: 今日母親收到公司給她的強制執行單子,地點是我們家(租的),
: 上面寫可以強制執行的標的有:
: 1.薪水1/3
: 2.動產:機車、電視、冰箱、電腦...
: 問題:
: 1.如果母親現已被債權人A扣了薪水的1/3,還會被債權人B再扣1/3嗎?
一樣還是扣1/3 只是變成 A.B去分這1/3
: 2.因為電視、冰箱、電腦都不是母親的財產(我們這些子女買的),
: 但是因為都沒有買賣契約可以證明是我們子女買的,
: 這樣債權人B還可以強制執行取走嗎?
不要再讓母親當戶主 若 電視等被執行查封 可聲明異議
: 3.母親名下有機車一輛,是每天上班要用到的交通工具,
: 那麼強制執行是看到機車就可以當場取走嗎?
會先查封 通常由妳們保管 直到拍賣..
: 萬一沒看到機車要怎麼執行?
沒看到標的物就法院沒辦法執行....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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