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cavation (七夕情人節要幹麻?)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叔叔被告傷害罪(偵察庭還沒開)
時間Sun Jun 19 23:21:50 2011
事實經過:我叔叔是開公車的運將
之前開車時因為乘客還沒完全上車就開車並關門
造成乘客腳被夾到身體還去撞到旁邊的桿
那乘客當時就對我叔叔叫囂說要告他
我叔叔本來不以為意,但最近沒想到警察通知他去做筆錄
說有人告他傷害,沒想到那名叫囂的乘客不是說假的
問題:我叔叔現在被告傷害,他到警局時,警察跟他說
對方有去做驗傷的動作,好像是腳紅腫,漲痛這樣
可是對方是成年男子,怎可能被門夾一下就受傷
那我叔叔的意願是希望和解
可是對方要求6萬塊的精神賠償,感覺上根本是想要獅子大開口
現在還沒開偵察庭,我們是比較傾向走法院讓檢察官讓我們到調解會這樣
看金額能不能降低
叔叔公司的說法是希望請對方拿出醫藥費證明,然後包個幾千塊的紅包
但對方覺得我叔叔對他的身體造成疼痛跟不便
不接受幾千塊的紅包,所以現在法院是真的要跑了
那我請問的是我叔叔可能會被判刑嗎?如果最後沒和解的話
因為我叔叔真的不是故意造成他傷害的
對方開6萬塊真的太多,都已經是1個半月的薪水了
請問這種案件我叔叔這邊算有錯嗎?
我叔叔50多歲,沒前科
檢察官能幫我叔叔跟對方講到和解嗎?
對方是身體健康的成年男子,卻獅子大開口要6萬塊
實在是太不合理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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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5.47.198
1F:推 shirochan:不是故意的?開車關門前不先確認乘客有無完全下車 06/19 23:43
2F:→ shirochan:就關門,講的好像自己沒有錯一樣,公車車門是氣壓式的 06/19 23:43
3F:→ shirochan:力道很強大的,你去被夾看看有多痛 06/19 23:44
4F:推 ripeSelf:6萬塊應該不是獅子大開口,有看過都沒有受傷就50萬起跳的 06/20 00:26
5F:→ alawyer:業務過失傷害vs六萬元....個人覺得不算很多...@@|| 06/20 00:33
6F:→ yuusnow:業務過失傷害6萬塊不算多= = 如果我看到你們PO的文 06/20 00:56
7F:→ yuusnow:大概會從10萬起跳 ( ′-`)y-~ 你覺得你叔叔沒確認乘客 06/20 00:57
8F:→ yuusnow:是否已經完全上下車是沒錯的? 06/20 00:57
9F:→ alawyer:如果我是乘客..可能會從50........所以,6萬應該不算多。 06/20 01:02
10F:推 season002:純粹想噓急個屁 確認客人上下車完成很難嗎 有差這1.2秒 06/20 01:37
11F:→ season002:6萬算佛心了 還被說成獅子大開口 06/20 01:38
12F:推 depravity:沒六位數算佛心吧 成年男子被夾不該受傷?? 06/20 03:36
13F:→ depravity:請問您成年沒 友親身坐實驗證明成年男子不該受傷嗎?? 06/20 03:36
14F:推 lovebz:我會開20萬,評估一下工作加前科值不值這價吧 06/20 08:42
15F:推 scott2009:幾萬塊我都不會付,等到法院判再說 06/20 08:59
16F:→ scott2009:不過就是要有心理準備有前案紀錄,外加罰金 06/20 08:59
17F:→ scott2009:偵查庭記得不要再硬凹,承認錯誤道歉並且說金額無法負擔 06/20 09:00
18F:→ scott2009:也請先確定是你叔叔過失造成的,法院不是漫天喊價的地方 06/20 09:07
19F:→ Misako:下車沒注意到這我還相信,因為有的人(特別是老人)下車真的 06/20 10:57
20F:→ Misako:是一步步走;但上車沒注意也太誇張,是個人耶又不是隻蚊子 06/20 10:58
21F:推 waisalder:怎麼沒噓可以選 最討厭這種公車司機了 做錯還想逃避 06/20 11:32
22F:→ depravity:我也支持該給國庫的給國庫 不要給被害人 06/20 11:37
23F:→ scott2009:公車司機最近跟學校老師一樣,成為肥羊的機率很高 06/20 11:42
24F:→ yuusnow:我覺得你們可以都不認 大不了繳個十幾萬給國庫 真正要給 06/20 13:29
25F:→ yuusnow:被害人的大概1~2萬吧 ( ′-`)y-~ 繳給國庫國家感謝您 06/20 13:30
26F:推 depravity:上次友人家長雙方都被計程車撞傷 一方住院也才4個月 06/20 13:50
27F:→ depravity:還是綠燈在斑馬線 這要十幾萬可能有點難度 QQ 06/20 13:51
28F:→ yuusnow:沒關係~~ 即使是3萬6萬繳給國庫也是ok的QQ 06/20 14:59
29F:→ qpioi:6萬...口去~~~~當司機都是好野人喔,法院見 06/20 18:24
30F:→ alawyer:別開玩笑,業務過失致傷若無法易科罰金,工作可能不保。 06/20 19:52
31F:→ sindyevil:六萬金額不高啦,但是個人傾向繳罰金給國庫,至於是否揹負 06/20 20:06
32F:→ sindyevil:前科或刑責要看司機怎麼想~公司意見怎說? 06/20 20:07
33F:推 depravity:管他是不是好野人都要給她深刻的印象 06/20 20:22
34F:→ depravity:不然這次夾傷腳 下次咧?? 06/20 20:23
35F:→ screenwriter:推推文 乘客還沒完全上車就啟動是很嚴重的事 06/20 20:39
36F:推 antibailan:六萬很便宜了是想叫什麼?像你叔叔不適合開公車 06/21 08:36
37F:→ antibailan:會害死人...這種公車司機素質有夠差 06/21 08:36
38F:推 johnny0399:對方八成會附帶提起民視訴訟,繳罰金給國庫後也是要賠 06/21 11:56
39F:→ johnny0399:對方 06/21 11:56
40F:→ alawyer:不賠對方,雇主也要賠,賠了之後,雇主在向司機按月扣。 06/21 21:57
41F:→ depravity:雇主可能不爽放大絕用12條四款 火掉 XD 06/21 22:54
42F:推 blueslovetw:6萬還算客氣吧~"~感覺原PO說詞有點站在自家人叔叔身上 06/22 10:29
43F:→ blueslovetw:好各不以為意="= 就是賭對方說要提告是講好玩的嗎!?還 06/22 10:31
44F:推 blueslovetw:是有預期被告也沒差,當下處理沒同理心事後就不要亂叫 06/22 10:34
45F:→ blueslovetw:不然誠心道歉看可否打折些!不然拿些錢繳國庫跟賠前嘍~ 06/22 10:36
46F:→ TIPC: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07/07 23:17
47F:→ tsaofan:被告剛好...親戚也要分清楚是非黑白 OK? 07/08 00:42
48F:→ tsaofan:你被車門夾過嗎?被夾過你就知道了! 07/08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