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855407 (盜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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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民事訴訟之書狀撰寫及訴訟建議
時間Fri Jun 17 04:30:00 2011
昨晚接到朋友來電,說他公司的女業務助理在去年底被有業務往來的公司的送貨司機
差點性侵得逞,當時他發現而出面制止的時候,有和對方發生扭打。
而那位送貨司機後來因妨害性自主罪經檢察官起訴後,由地方法院在今年四月判決強制
猥褻罪成立,判刑陸月,得易科罰金。
由於朋友他們當時不懂刑事訴訟程序,所以沒有在檢察官起訴時提出附民,
以至於刑事一審判決確定後,現在要另外提出民事訴訟。
此民事訴訟下周一要開程序準備庭,而我在昨晚才看到他們當初呈上的民事訴狀,
看完一整個頭暈,因為他們的請求基礎和法條引用都沒有具體載名,尤其在事實和理由
的部分只有寫:
〝詳如所附○○地院100年訴字***號刑事判決之犯罪事實,對被告○○○提出民事賠償之
請求。〞
我有勸說他們委任我大哥處理民事訴訟,也提醒過他們,當初就是因為他們不懂訴訟程序
所以才會吃虧
(刑事起訴時沒提附民),並請他們在下周一開庭的時候向庭上提出委任代理
,但他們覺得刑事判決既然都已確定了,民事請求損害賠償的官司理應很好處理,所以便
婉拒我的建議,但另一方面他們又希望我可以代理出庭。
(感覺他們就是想要省下律師費,而且把民事訴訟想得太簡單了。 = =")
我大哥說我和告訴人(女業務助理)不熟,不需要無故淌這渾水,所以要我以對案情不了解
來婉拒請求。
雖然我大哥是這麼教我回覆對方,但是在我和他溝通後,他還是丟出幾個建議要我轉達給
對方:
1.被告原本想利用告我朋友傷害罪的方式,要求我朋友出面替他向受害者調解。
(說好聽是調解,說難聽就是對方不想賠償被害人)
我朋友當然不同意,所以接下來可能就是我朋友要和被告互打刑事傷害官司。
針對我朋友和對方互控傷害告訴的部分,我有告知朋友如果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到時候他在向檢察官主張其行為乃係阻卻不法侵害而行使的正當防衛即可。
2.被告係因利用執行業務之便才得以進入我朋友的公司,進而對告訴人進行不法侵害,
所以建議告訴人(女業務助理)追加被告,也就是對被告的雇主公司提出連帶損害賠償的
請求。
上述第一點沒問題,第二點就牽扯到民事追加被告狀的書狀撰寫,還有,當初他們最初
提起民事訴訟的書狀內容也不夠完整,所以如果不委任律師代理出庭,至少也該委任重新
撰寫訴狀,但我朋友他們沒有這概念,總覺得刑事都判刑了,民事庭的請求應該是穩贏的
。就這書狀不完備的部分,這次,因為那位女業務助理我真的不熟,所以也不好意思開口
要大哥幫忙無償撰狀。
特別一提,告訴人對訴狀的重要性沒概念,覺得有刑事判決基礎了,屆時民事當庭言詞
辯論即可。但是在我積極勸說下,告訴人雖仍沒接受委任代理或撰狀,但有希望我幫忙
提供書狀範例。
(看來告訴人想自行撰狀...囧")
在此向法律界的先進們請益,希望可以提供民事追加被告狀的撰狀範例以及民事侵權損害
賠償的起訴狀撰狀範例以轉供被害人參考。
(其中追加被告為法人,該如何在追加被告狀上載明?!有沒有其應注意事項?!)
最後,如果還有其他建議,也懇請不吝嗇回應,我會將諸位的熱心回應轉寄給我朋友參考
。
在此先謝謝板上熱心回覆的板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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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幸福就是這樣,放肆的快樂與悲傷....
我將我的幸福,傾注在此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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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49.192
※ it855407:轉錄至看板 LAW 06/17 04:37
1F:→ scott2009:我看過有當事人把一堆單據丟給法官,然後再由法官退給 06/17 06:49
2F:→ scott2009:書記官,跟當事人說:我不是你的秘書,也不是訴代.. 06/17 06:50
3F:→ scott2009:別太過熱心,小心他被法官電完就說你是弄錯的 人就是這 06/17 06:51
4F:→ scott2009:樣,好還要更好,不請你撰狀還要請你找範例 槓 06/17 06:52
我就是擔心他們被法官電,所以才一直跟他們說最好委任代理或請律師寫訴狀。
但是因為他們一開始有問我大哥說這案子會不會判賠,我大哥有回說:
『因為被告對告訴人有不法侵害且刑事已判刑,所以被害人當然可以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而且判賠機率很高,』
就因為這樣,他們就認為既然刑事判決確定了,民事請求理應很合理和簡單,所以不需要
請律師了。
我也不懂他們的結論怎來的,反正就是講到後來我就放棄了,因為說不定他們會覺得明明
穩贏的,我還要他們請律師,根本就是想撿輕鬆的做....囧"
5F:推 depravity:妳大哥沒跟妳說訴狀是律師專屬業務 別自誤誤人啊 = = 06/17 08:30
6F:→ depravity:反正可以上訴 靜靜的等她第一審結果出來就好 = = 06/17 08:30
7F:→ depravity:不然就是你掏錢請人寫 XDDDD 06/17 08:31
就是因為知道撰狀是律師專屬業務,所以我才會一直說服他們找專業人士(我大哥)幫忙,
結果是他們(可能)不想花錢,我當然也不敢多事幫忙寫訴狀,萬一訴訟結果不利被反咬,
我會先被我大哥給罵一頓吧! = ="
所以,現在頂多應要求幫忙找範例,其他就真的只能靠他們自己了。
8F:推 lovelyshu:喔喔~我認識原PO耶~(其實只是很久以前在婚姻板混的板友) 06/17 09:30
9F:→ lovelyshu:我覺得不要太熱心,要看範例叫他們自己去法院訴訟輔導科 06/17 09:31
10F:→ lovelyshu:畢竟要告的是她,她自己都不好好幫自己爭取權利了,旁人 06/17 09:31
11F:→ lovelyshu:就別淌渾水,免得熱心助人還被嫌 06/17 09:32
喔~~說到這,我不得不提一下,他們第一次遞的民事訴狀,聽說就是〝法院的人〞教的,
好像是他們有去問法院的訴訟輔導還是什麼,然後對方告訴他們這樣寫就可以告了。= ="
※ 編輯: it855407 來自: 140.113.49.192 (06/17 10:17)
12F:→ yuusnow:就不要去介入阿,你跟對方也不熟,為什麼要勞心勞力= = 06/17 09:57
13F:→ yuusnow:去年底發生的話,傷害罪也快到期了,何況這個有阻卻違法 06/17 09:58
14F:→ yuusnow:應該沒什麼問題,被害人既然覺得很OK,你幹麻一頭熱XD 06/17 09:59
15F:→ yuusnow:反正等到一審結果出來,不如預期他們會自己想辦法 06/17 10:00
16F:→ it855407:我大哥也是說等一審結果出來他們就知道有沒有差了... 06/17 10:20
17F:推 lovelyshu:原來是訴訟輔導教的...不過有的志工品質不是很好就是... 06/17 10:35
18F:→ lovelyshu:另外就像Y大說的,既然和對方不熟,何必勞心勞力,就讓他們 06/17 10:35
19F:→ lovelyshu:去打啊~等一審判出來了他們就知道差在哪了 06/17 10:35
20F:→ alawyer:聽大哥的話去做就好了,他們被電一次後就會乖了。 06/17 10:46
21F:推 depravity:範例就給司法院網站讓她自己看就好了 (不誤) 06/17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