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edom1986 (阿K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契約到期退租
時間Sat Jun 11 17:19:17 2011
房東堅持一定要帶契約
請問契約到期,契約不就視同無效
那為什麼當天要點交時,還要帶契約?
不是只帶鑰匙去就可以了?
房東說契約要交回去
另外,我想問若是房東以契約一定要交回去的理由
否則不退還我們押金,還有水電保證金
我們可以主張哪些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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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公平就不會和平,要和平就不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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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05.126
1F:→ iscu:印一份就好了~~管房東想做啥 06/11 17:48
另外想請問報稅的問題
如果家人報稅的話
房東可以用我們報稅的理由
把他額外的負擔,增加到房客身上嗎?
※ 編輯: freedom1986 來自: 180.218.205.126 (06/11 18:07)
2F:推 depravity:若要可以的話契約要有寫 自己翻 = = 06/11 18:18
3F:→ lovelyshu:必須契約內有約定要房客負擔額外的東西,如果沒有,管你們 06/11 18:36
4F:→ lovelyshu:有沒有負責報稅都不能亂增加 06/11 18:36
若房東已經有定期申報所得稅,對我們報稅的應該沒關係
為什麼房東方面的所得稅要由我們負擔呢?
若有增加額外的負擔也是因為他賺了錢,才會有額外的負擔
他賺錢,不繳稅,有這個道理嗎?
※ 編輯: freedom1986 來自: 180.218.205.126 (06/11 18:57)
5F:推 depravity:契約自由 若寫在契約上你當初願意簽就表示你同意了 XD 06/11 19:07
若契約上沒寫,也沒提到租金是稅前稅後
這樣報稅會被扣錢嗎?
※ 編輯: freedom1986 來自: 180.218.205.126 (06/11 19:27)
6F:推 KuoJ:房東明顯是逃漏稅...換成是我.押金取回後~拿完整影本去檢舉他 06/12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