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oisanky (皮卡ㄦ)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老闆積欠薪水已告上法院,要提出強制命令?
時間Tue Jun 7 17:30:46 2011
事實經過:
去年離職的公司積欠了約三個月的薪水共計八萬多
目前已經走上司法程序
債權人-我
債務人-公司
第三方-某銀行
問題:
前日收到法院的單子,說要我提出『收取命令』、『移轉命令』、『支付轉給命令』
但是因為我對法律完全不懂 身邊也沒有人有經驗
現在也不知道應該要回給法院說要申請哪一種方式?
這三種方式有什麼不同嗎? 哪一種方式比較適合我這個案例呢?
因為七天期限已經快要到了,如不再給法院答覆就會被視為無意見
我也不知道無意見會怎麼樣?但總覺得自己決定事情會比較好一點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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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168.50
1F:→ alawyer:不用及,時間過的話,也只是法院依職權自己幫你決定而已。 06/07 17:47
2F:→ whoisanky:好的 謝謝你 對這些法律名詞不懂 真的很掛心:( 06/07 17:55
3F:推 a386036:有提假扣押嗎???? 06/07 17:59
4F:→ whoisanky:妳好 沒有申請假扣押~ 06/07 18:53
5F:推 a386036:去聲請一下吧~~~~ 保障你的債權可以拿回來 06/07 23:38
6F:推 lovelyshu:快提假扣押,免得公司脫產了 06/08 08:58
7F:→ alawyer:應該是已經扣押了,要不然不會有這三種命令可以選擇。 06/08 11:29
8F:→ alawyer:若原po仍有疑義,建議找律師諮詢清楚為妥。 06/08 11:29
9F:→ alawyer:法律扶助基金會全國各地分會皆可諮詢。 06/08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