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cewatch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關於被詐欺後提訴訟狀及訴訟上的一些問題
時間Sun Jun 5 19:35:07 2011
事實經過:
有朋友被詐騙集團騙錢,後詐騙集團車手(19歲)被以偽造公文書和詐欺取財起訴
本件已業經高雄地院判偽造公文書罪確定
但是因為朋友在判決終結前未提附帶民事賠償
只能循一般的民事訴訟救濟
目前打算以侵權行為請求被告和其父母為連帶損害賠償
問題:
1.得否持刑事判決書去國稅局查詢被告及其父母之財產狀況?
如若以此方式無法查詢,是否還有其它方式?
2.當事人父母姓名資料皆不清楚,此部份應該如何書寫?
3.因為被告住所在桃園,如以侵權行為地高雄為起訴
判決勝訴後若要強制執行(或假執行),是否得和執行處人員一同到桃園在場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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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1 10/09 - □ ▁▁▁▁
18122 10/09 - □ ▕≡ ≡▏可以不要再吃廣告文了嗎...
18123 10/09 - □ ▕▼▼▼▼▏我已經受夠這種像處罰遊戲
18124 10/09 - □ ▕▲▲▲▲▏的吃東西方式了......
18125 10/09 - □ /██\
18126 10/09 - □ | \ by卡卡獸的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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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88.95
※ 編輯: spacewatch 來自: 61.62.188.95 (06/05 19:36)
1F:推 hcya:1.要先有民事執行名義才行查,例如假扣押裁定或民事確定判決 06/09 22:30
2F:→ hcya:喔 已經有人回文了XD 06/09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