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rosine123 (開心的每一天)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請問發傳單找家教生有觸犯法律嗎?
時間Wed Jun 1 02:34:43 2011
事實經過:
最近想找一個小教室(未立案),或是在速食店 替學生家教
會去印傳單來發送
同一時間 大概最多教四個學生
問題:
請問一下 如果到學校門口發傳單招生的話 是否有違法呢?
因為有鄉民說沒在立案的教室上課,就不能發傳單招生
這樣是違法的
也有鄉民說,這樣子並不違法
有沒有懂法律的大大 願意替我解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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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3.121
※ 編輯: tyrosine123 來自: 118.167.173.121 (06/01 02:35)
1F:推 SILVERSELENE:補習班要立案的條件請看各縣市教育局,高雄市規定是 06/02 00:53
2F:→ SILVERSELENE:5人以上才需要立案,你的狀況在高雄市是不用啊~ 06/02 00:54
3F:→ SILVERSELENE:抱歉~ 我說的是指總人數,不是一個班級喔! 06/02 00:54
4F:→ SILVERSELENE:如果你只有一個班,並且4人以下就不用;但若是整體超 06/02 00:55
5F:→ SILVERSELENE:過5人,依高雄的法規就要立。建議看所在地的法條較好 06/02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