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ley12406 (幸福馬戰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判決可能
時間Mon May 30 00:40:23 2011
事實經過:
前一陣子騎摩托車和人發生擦撞,我沒事對方手骨折,當時車輛已經移動過了
我人當時趕著考試就先走了,之後才去做筆錄(這都經過是對方同意的警察
也可以作證)鑑定報告是無法判定,只能從我和對方的筆錄調查,但我們講的
完全不一樣,我的說法是,我彎進一條巷子裡才看到對方從巷口衝出來的;
對方是說和我平行在大條路上,我是轉彎超車入巷才擦到他的,當時對方開了
所謂的行情價30萬(蠻合理的是吧 哈)調解不成,之後就被起訴了.T.
問題:
事情已經結束了,我在答辯庭時讓步了(耗時10個月)
只是心裡一直很悶,像這種情形法官會怎麼判呢?
先感謝各位法學先知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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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3.139.67.80
1F:→ alawyer:讓步?讓什麼步?達成和解嗎?還是? 05/30 00:51
2F:→ alawyer:另外,這是一審判決?還是二審判決? 05/30 00:51
3F:→ yuusnow:你不管是哪種說法都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05/30 00:54
4F:→ yuusnow:所以有過失傷害,一般未和解手骨折我想是3或4個月吧 05/30 00:55
5F:→ yuusnow:大概繳個十幾萬+一條前科 我猜拉..... 05/30 00:56
6F:→ stanley12406:to alawyer>庭上和解 05/30 01:01
7F:→ stanley12406:一審都沒完 對方撤回告訴 05/30 01:02
8F:→ stanley12406:to yuusnow>我的說法可解釋成支道該禮讓幹道先行嗎 05/30 01:03
9F:→ stanley12406:當然法官不採信我的說法也沒用 05/30 01:04
10F:→ stanley12406:不過如真大大所說的這麼嚴重那和解就值得了 05/30 01:06
11F:→ alawyer:那應該會得到「不受理判決」。 05/30 01:08
12F:→ stanley12406:不受理判決? 要不有罪要不無罪哪有這樣的!! 05/30 01:17
13F:推 depravity:刑訴303說的 = = 05/30 01:22
14F:→ yuusnow:...... 告訴乃論罪在判決前由告訴人撤回,法院依法要 05/30 01:24
15F:→ yuusnow:"不受理判決" = = 如果沒和解對方沒撤就是有罪跟無罪 05/30 01:24
16F:→ yuusnow:嗯? 你那個是指雙方都直行的狀態好嗎...你是轉彎阿 05/30 01:25
17F:→ stanley12406:抱歉沒解釋清楚 我是指如果當時沒有和解的可能判決 05/30 01:49
18F:→ stanley12406:to yuusnow>那是一個T字入口加單線道 05/30 01:50
19F:→ stanley12406:所以對方出來一定只能右轉 雙方都是轉彎的話呢? 05/30 01:51
20F:→ stanley12406:打錯 是單向雙線道 05/30 01:57
21F:→ yuusnow:巷這種鑑定不出來的 通常都是兩方都有責任拉 ( ′-`)y-~ 05/30 11:38
22F:→ yuusnow:你的情況可能來還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當然你有的他也有 05/30 11:39
23F:→ yuusnow:但是他有受傷就贏在有刑事,就當作用錢買前科吧 05/30 11:40
24F:→ yuusnow:不然你覺得和解賠太多又能怎樣囧.... 05/30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