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oodred414 (不溫順的綿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離開後再去備案?
時間Sat May 28 10:01:08 20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1/5/2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騎機車,腳上有擦傷,我剛拍了照,小流血,沒有驗傷,那位開車的先生應該沒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沒有報警,那位先生幫我把機車牽起移到路旁,他也把汽車移動一下,他說他來就好
然後開始撿路上的碎片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沒有,那位先生確認我機車可以發動後,我就先走了,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接下來如何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機車往下坡,綠燈,一輛汽車對向道要左轉進去一間學校,沒打方向燈,我約百尺外
看到他,稍微騎路邊點,以為他會等一下讓我旁邊閃過去,結果他沒停,我連忙開始煞車
但是路滑沒煞住撞上去對方的右側車頭燈,我摔車。對方下車問我有沒有事,我算擦傷
對方問我沒煞車嗎?我回答我有,他就幫我移車,他自己也開車靠路邊,說他來就好
開始撿起地上碎片,我就在旁邊試著發動,對方走過來再問人沒事吧,機車可以發動嗎?
叫我雨天要小心,最好再去換煞車,我很緊張的道謝,因為要上班可以發動後我就先走了
證人的話,旁邊有位路過的太太很緊張的看我的機車,但也沒有過來跟我們說話
六、問題:
我後來越想越緊張,我先走的話好像是肇事逃逸...
先不論那位先生是否就這要算了,請問我該不該等下趕快去備案以求自保?
畢竟對方車頭燈玻璃破了,如果他想找保險修理,應該需要車禍的處理資料吧
我沒留對方手機,車牌也沒紀錄...我當時很緊張傻傻的就先走了
我現在很擔心我這樣先離開將來若被告,會影響我將來的狀況
請大家建議我要怎麼處理以保護自己...非常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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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64.150
※ 編輯: bloodred414 來自: 114.24.64.150 (05/28 10:08)
※ 編輯: bloodred414 來自: 114.24.64.150 (05/28 10:09)
1F:→ yuusnow:阿就沒有備案這種東西阿 你怕的話就直接去報案= = 05/28 13:38
2F:→ hcya:備案就是請員警將事件寫在工作紀錄簿上,不會沒這種東西吧... 05/28 13:47
3F:→ depravity:是一種浪費地球資源卻無實質效益的行為 05/28 13:52
4F:推 hcya:「案發不久就曾經備案過」也是一種反駁「怎麼當時不說」的間 05/28 15:05
5F:→ hcya:接證據,不見得無實質效益喔~如果什麼事都要「先報案以使檢警 05/28 15:06
6F:→ hcya:發動偵查」再說,反而可能花費不必要的司法資源~ 05/28 15:06
7F:推 depravity:我心態一向是我繳稅我用這些心安理得 XD 05/28 15:08
8F:→ depravity:而且就是要使用才有機會用行動表示我需要哪種公資源 XD 05/28 15:09
9F:→ depravity:又不是水電這種事關環保有啥好浪不浪費的 05/28 15:09
10F:→ depravity:願意捧這飯碗就該做這些事 覺得事情多離職讓想做的作 05/28 15:10
11F:→ depravity:不然就向上反映民眾需求更多這種資源請生出來 XDDD 05/28 15:11
12F:→ depravity:使用公家機關是比投票更好的表達需求的方式阿 XD 05/28 15:12
13F:→ yanginru:反駁怎麼當時不說嘛?我會反吐妳那你當時怎麼不提告就好? 05/28 16:33
14F:→ yanginru:或者不直接報案咧?備案有什麼用?隨便寫寫爽就好嗎? 05/28 16:34
15F:→ yuusnow:直接報案不就好了 反正過失傷害也是要由當事人才能提 05/28 16:47
16F:→ yuusnow:所以就不明白寫個這一條是做什麼,直接報案就好了 05/28 16:48
17F:→ yuusnow:報案哪是不必要的司法資源,真要說浪費不必要的司法資源 05/28 16:48
18F:→ yuusnow:也絕對輪不到車禍報案 ( ′-`)y-~ 05/28 16:49
19F:推 depravity:我覺得除了為了附民要求檢察官上訴外都不是浪費 XD 05/28 16:56
20F:→ bloodred414:謝謝大家的意見...我後面來去報案了 05/28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