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xsix5200 (晴雨多多)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匿名的留言 是否構成騷擾、毀謗?
時間Fri May 27 13:00:27 2011
事實經過:
A和B 是男女朋友 C是A的前女友
但由於A和B在一起的時間是 A和C分手一個月後
C憤而不滿 認為B是第三者
故C經常性(非每天 但三天二頭)
到B的網誌 留密祕留言予B
說B很胖、很醜之類的 並說B是第三者..等不堪之言語
讓B感到不舒服 且造成生活中的困擾
另C也經常性的寄e-mail給A
對B多所批評 並經常帶有恐嚇之言語
後於五月中 A發現自己所使得的網路帳號都沒有辦法用了
後C則寄信予A 表達是其把A網路帳號的密碼變更的
C會知道A的密碼 是因為他們交往期間 C大略知道A使用密碼的習慣
故C用"猜"的猜到A可能會使用的密碼 而登入"所有"A的網路帳戶
而C猜到密碼後 在還沒有做更改密碼前 都偷偷同步登入hotmail
故可以看到A和B的對話內容 以及相關信件
A和B得知帳號被竊用後後感到生氣 A原先多以勸說C的方式
並告知其法律相關責任 但C仍持續寄信希冀捥回 且持續留言予B
但B從頭到尾都沒有回應C
現A與B達到共識 皆以不回應C的方式處理
而C則寄信予A 表達其若不回應其 則要把其蒐集到
所有A和B的對話內容
以及A和B二人拍的一些照片(較親密,A和B不打算和大家分享的)
公布到B上班的處所 讓B難堪
以此要求A要予回應
問題:
1.因C從頭到尾,在留言予B時,都是以妳怎樣怎樣(如妳很胖A根本不會喜歡妳)
而寄信予A時,多以綽號表示B,如那個○○(綽號)明明就不會是你的菜,她很醜..
這樣是否能構成毀謗? 而且不是公開的場合 是否就不行?
2.C經常性留言、寄信予A和B 如此是否能算是構成騷擾?
3.C用"猜"的方式,取得A的帳號,並在沒有A同意的情況之下,看其帳號內私密的東西
並且備份A帳號裡的東西,如此A可尋求什麼樣的法律途徑?
4.C揚言要公布他們私密的東西,如此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尋求?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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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241.234
1F:→ jhjh32323:1.依刑法妨害名譽罪 必須有公然的行為或故不構成309條 05/27 21:31
2F:→ jhjh32323:的公然侮辱且也不構成310條的誹謗罪 因為他不是傳述具 05/27 21:33
3F:→ jhjh32323:件 05/27 21:33
4F:推 yanginru:1.答對了就是不行2.中華民國沒有騷擾罪3.妨礙電腦使用罪 05/28 03:00
5F:→ yanginru:4.揚言....私密的東西?是啥東西而且揚言內容 05/28 03:00
6F:→ yanginru:我想到的有可能是恐嚇...不然就是已遂的時候妨礙秘密 05/28 03:01
7F:→ blueslovetw:妨礙秘密 跟 恐嚇 比較有機會 ^^" 06/01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