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ut30 (小小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房客不會復原狀?民事訴訟應如何進行?
時間Thu May 26 23:37:02 2011
事實經過:
代號說明:A是房東、B是補習班、C和D是租屋人
情況:
A把房子租給B補習班,押金兩個月44000元~
B補習班裡的C和D合夥人拆夥,所以C老師與A房東又重打一份合約5年,
但在第3年的時候,就不租了,把東西(冷氣、釘在地板的桌子)拆完,
冷氣的鋁架也拆掉沒有封住冷氣口,由風吹日曬雨淋,地板磁磚也壞掉。
A請求回復原狀,但C說回復原狀應該是要D來回復原狀,
所以C把東西拆完就算是回復原狀,且地價稅(合約簽是B補習班要付)與水電費都沒付,
大約19000元,說要用押金扣,這個月的房租(22000元)也沒給。
問題:
請問A的民事訴訟程序要怎麼走?
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需要請律師嗎?是走簡易訴訟嗎?
請律師的費用與上法院的費用可以跟C要嗎?
C又在B補習班不遠處租房子,那要寄信到C的新補習班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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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5.172.107
1F:推 hsinyeh:1.這很難解釋= = 有人讀一整年還被當掉 05/26 23:46
2F:→ hsinyeh:2.就是所有有關本案的證據 05/26 23:46
3F:→ hsinyeh:3.要請部請你自己決定 未滿十萬是小額訴訟 05/26 23:46
4F:→ hsinyeh:4.不行 05/26 23:47
5F:→ braut30:謝謝~再請問一下~那第一步是準備好資料直接去法院嗎? 05/27 00:06
6F:推 hsinyeh:寫好起訴狀直接送法院 05/27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