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erick6887 (費洛蒙)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私人停車場租車位
時間Sat May 21 01:51:55 2011
事實經過:
1.父親在新北市某私人停車場租車位,不知道是否有合法立案,但因為附近有景點,
查詢新北市文化局的景點停車場資訊,有寫到該處私人停車場.
停車場並未打契約,繳租金後會給一張車位識別牌可放置擋風玻璃前,因為停車場附近
有兩個景點,每當父親把車開走時,車位馬上被停車場開放給臨停車,當父親開車回來時,
車位被停走,管理員就會要父親看到哪裡有空位就停.
父親曾經有被家裡附近另一個私人停車場嗆過不爽不要停,而換到這個停車場,
母親因為行動不便,實在也不方便換到距離較遠的停車場,所以父親一直隱忍著.
2.我曾經去該停車場臨停,價格是3小時50元,當把車開進去時,管理員就會手寫停放時間,
並要求先押100元,當我停3小時去取車時,管理員正好在跟別的車主說話,
我在旁邊等了1~2分鐘,當我跟管理員結帳時,他說100元不退錢,我說我才停三小時,你
剛在跟別的車主說話所以我等你怎麼能算我超過時間,管理員說:超過一分鐘也是超過,
因為急著取車,就這樣沒再爭取下去
3.以前姊姊曾經因為買手機的糾紛打電話詢問消基會,得到的答案是,你可以選擇不買.
但新北市公有停車場,路邊停車格,合法停車場,自家車庫和車位都不夠用的情況下,
一個蘿菠一個坑,其實管理再差收費再貴還是有人有需求;網路上查到一則舊聞:
http://www.epochtimes.com/b5/5/12/28/n1168960p.htm
內容提到:[假使經過多次勸告後,業者仍堅持不願申請登記,除了會函請國稅局針對
營利行為進行查];明知他已違法卻不開罰,需多次勸告後才處罰,是因為這是必要之惡?
這樣會不會演變成反正先違法,被警告再視情況避風頭!
問題:
1.這種私人停車場(100多個車位),收錢完全沒開收據,不知是否有繳稅,要如何檢舉?
2.把車位月租出去後,又給他人臨停,是否有犯侵占罪(車主或管理員)?如何處理?
3.臨停超過一分鐘,以三小時加價是否合理?跟哪個單位投訴?
4.這種私人停車場賺錢不用繳合理稅金,管理辦法自訂,收錢自由心證,
難道目前無法可管?
5.如果父親因車位被停走聽從管理員指示去停別人的車位,造成該車位車主又去停
別人的位置而造成破壞或糾紛,父親是否有連帶責任?同問題2.父親是否犯侵占罪?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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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95.228
※ 編輯: roderick6887 來自: 61.230.195.228 (05/21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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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derick6887 來自: 61.230.195.228 (05/21 02:07)
1F:→ mapleone:私人土地。真的,不爽就不要買。現在是賣方市場,買方低 05/21 02:22
2F:→ mapleone:聲下氣很正常。 05/21 02:23
3F:→ mapleone:就算多繳稅,最後也只是漲價並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已。 05/21 02:25
4F:→ depravity:她是租給妳特定車位 還只是通常停這她好管理 05/21 06:44
5F:→ depravity:可是"視需要"隨時彈性調動 XD 05/21 06:45
6F:→ depravity:PS.我看過寫很清楚然後不同價的私人停車場 05/21 06:45
7F:→ sindyevil:你可以找契約書或者他公告的內容參考,不能接受就不要停. 05/21 09:38
8F:→ roderick6887:繳月租費後,會給一個固定車位(號碼)識別牌,不打契約 05/21 20:59
9F:→ roderick6887:所以各位先進的結論是"無法可管"是嗎? 05/21 21:02
10F:→ sindyevil:這是私人間的紛爭 除非有立委或議員有意立法管理...很難 05/22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