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etnight (夜.Nigh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工讀生清明假期薪資問題
時間Fri May 20 22:56:57 2011
事實經過:事實經過:
目前是新X合纖公司請的工讀生
是在新X三X百貨公司裡他們的臨時櫃的長期工讀生
而加我在內,當時3月份一共有4位工讀生(我們都還是學生)
在3月下旬前
公司課長要我們把4月可排班的日期、班別寄給她,再由她調整之後公布班表
於是我就把我4月可以排班的日期、班別都寄給她
大約在3月底,課長便公布了4月份班表
本人在4/4、4/5都各有值班6小時
當時看到PTT上的Part-time版上
版上規定,4/4、4/5這兩天基於勞基法,薪資是要雙倍的!
在5/10收到公司薪水匯入戶頭之後,發現薪資數字跟自己算的不太一樣
於是,自己做了一份「薪資明細表」的Excel檔
裡頭條列出值班日期、時間、應領薪資、加班時間、銷售日期及獎金、勞保等
便寄給課長、薪資計算處
同時也向他們要求我的薪資明細表(因為他們從未主動寄給我們薪資明細)!
後來,除了收到公司方面的薪資明細表之外,也收到了公司的回覆:
排班人員(含工讀生)依照法令為彈性工時制度,
以總工時控制,每月不得超過平均約170小時,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可彈性安排,
您的狀況是屬於正常工時(170小時)下之正常當班。
公司的意思就是,我們那兩天沒有薪資雙倍!
問題:
1.真的像公司所說的,我們因為是正常當班,所以薪資沒雙倍嗎?
但是,我們的上班時間,也是由課長排班,這樣不算可彈性安排休息日吧?
因為看到PT版上,當時都有要求若那兩天需要上班,就要註明薪資有加倍才可!
PT版上的徵人,也大多都是像我們這樣的在170小時以下的工讀生,
為什麼他們可以雙倍,我們不行呢?
2.倘若依法我們可以薪資雙倍,公司卻以上述回覆來搪塞我們,
請問有辦法要回自己應得的薪資嗎?
3.公司都不主動給我們薪資明細表,都要我們跟公司要才給,
請問公司是否應該主動給我們薪資明細表嗎?
倘若是,這樣不主動給的情況,可以申訴嗎?
(跟公司要明細表,也都是給電子檔,從來沒給過紙本,不過能有我們就開心了)
大致就是以上!麻煩各位了!
感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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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領月薪且那天是假日的才有 時薪的沒有 XD 05/20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