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eranza53 (拱手河山討你歡)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警局寄通知書做筆錄 誹謗
時間Thu May 19 17:39:43 2011
事實經過:
5/2在學校租屋板po文反推房東的房子
(內容陳述皆是事實,且有部分人證物證)
5/2當晚就被房東發現 他要求我撤文
之後房東打電話到學校找教官 還自己去孤狗我們系主任電話打電話過去
房東當下跟教官說已經去警局(南投 他住南投)提告
學校的態度希望我息事寧人 畢竟還是學生 沒那個時間成本跟他耗
5/7約房東去轄區警局協調 談判破裂
5/17我家戶籍地址(台中)收到南投縣警局的公文要我到案說明
問題:
1.我能否以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要求做筆錄地點轉移管轄到戶籍地
因為南投完全沒有地緣關係 (事發地點台南,我家在台中)
考量之後畢業離開台南 所以希望轉移管轄到戶籍地去
爬過文了解可以在作筆錄時提出要求
但我想問能不能在筆錄前就打電話給南投承辦員警要求轉移管轄
2.文章沒有人身攻擊,皆為事實陳述(如大門蟑螂又大又肥)
且能拍照的都有拍照存證
也有訪問其他房客意見 有問卷及自己整理的文字同步稿
請問這樣房東的告訴會成立嗎?
我還是學生,我了解我沒有那個時間跑法律程序
惹上這種事情,沒有人願意,但看不慣他的行為處事
對於擺明看著學生好欺負的人,我無法低頭
期望能透過法律,申張公平正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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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134
1F:推 hcya:就把跑法律程序就當作學訴訟經驗嘛 全世界最有時間的人應該就 05/19 18:52
2F:→ hcya:是學生了^^ 05/19 18:52
3F:推 nalthax:去法扶會或是地方法院的常註律師問清楚 05/20 01:40
4F:推 depravity:讓判決書出來記得請校方公布讓所有(含未來的)學生認識 05/20 02:12
5F:→ depravity:現在判決書有大名 大家都會知道這房東是誰 XD 05/20 02:13
6F:→ scott2009:聲張正義要等下一次你提告之時,這一次是要處理你涉嫌 05/20 08:58
7F:→ scott2009:怕你誤會 05/20 08:58
8F:→ speranza53:打電話問警察了 他說筆錄就可以轉移 但會花比較多時間 05/20 12:14
9F:→ speranza53:謝謝D大的建議 我會好好思考的:) 05/20 12:14
10F:→ speranza53:謝謝S大 我應該不會對他提告 因為還要遷就他的戶籍 05/20 12:15
11F:→ speranza53:但其他管道如國稅局營建署之類的就會去了:D 05/20 12:15